2024年度安徽省科技成果轉化促進中心(安徽省科學技術研究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測試及有關工作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24-06-19 02:16:35 來源:人事處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2024年度安徽省直事業單位統一筆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相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現制定專業測試及有關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
根據應聘人員統考筆試成績,按照5: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1.時間:2024年6月20日至6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2.地點: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皖水路128號8號樓11樓1113室。
(三)資格復審要求
1.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和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
(1)2024年畢業,但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證明內容應包括個人基本情況、畢業院校、系、專業、學歷層次、畢業時間、個人學業完成情況、是否能按期畢業等事項)。
(2)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2.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相關規定,按照統考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6月26日前,依次等額遞補。
3.對于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發放專業測試通知書。
二、專業測試
(一)專業測試方式
專業測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面試時間15分鐘,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并公布。
(二)專業測試時間和地點
1.專業測試定于2024年6月29日上午8:30開始,當天結束。參加專業測試的應聘人員,應于當天上午7:30前到省科技成果轉化促進中心(省科學技術研究院)8號樓10樓1009室報到。未按時報到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2.應聘人員于當天以現場抽簽方式確定參加面試順序。
3.應聘人員須持專業測試通知書原件、統考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參加專業測試。
(三)考官構成
成立專業測試考官組,考官組由7名考官組成,其中,外聘考官占考官組人數一半以上。
(四)其他事項
實際進入專業測試人員數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設定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為70分,對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三、成績合成
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統考筆試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合成確定后在省科技廳、省科技成果轉化促進中心(省科學技術研究院)門戶網站上公布。
考試最終成績按統考筆試成績占50%、專業測試成績占50%合成確定。成績合成時,筆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和考試最終成績均折算成百分制,計算時分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計算公式:〔(《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2÷1.5〕×0.5+專業測試成績×0.5。
省科技成果轉化促進中心(省科學技術研究院)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最終成績相同,依次以專業測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得分高者優先。若應聘人員各科目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四、體檢、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省科技成果轉化促進中心(省科學技術研究院)負責組織實施。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五、公示、簽約聘用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省科技廳、省科技成果轉化促進中心(省科學技術研究院)門戶網站公示7天。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省科技成果轉化促進中心(省科學技術研究院)按照規定將有關材料報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未在省科技成果轉化促進中心(省科學技術研究院)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省科技成果轉化促進中心(省科學技術研究院)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六、組織與監督
專業測試及有關工作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省科技廳的監督、指導下,由省科技成果轉化促進中心(省科學技術研究院)按照人事考試規則和有關保密、回避等規定組織實施。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政策咨詢電話:0551-65145589(省科技成果轉化促進中心)
監督舉報電話:0551-62678602(省紀委監委駐省科技廳紀檢監察組)
0551-62659375(省科技廳機關紀委)
0551-65149890(省科技成果轉化促進中心紀委)
上述政策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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