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廣東省中醫臨床研究院花都院區一期工程(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發布時間:2024-06-27 來源:社會發展和就業收入分配處粵發改投審〔2024〕117號
廣州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
《關于報送廣東省中醫臨床研究院花都院區一期工程(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中醫一院〔2023〕182號)及有關資料收悉。經報請省政府同意,現批復如下:
一、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要求,實現“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建設目標,推動優質中醫醫療資源擴容下沉,提升廣州北部醫療衛生水平,原則同意廣東省中醫臨床研究院花都院區一期工程(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項目建設(投資項目統一代碼:2203-440000-04-01-554997)。
二、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平山村(空港經濟區范圍內),花都大道以南、新花大道以東。項目建設規模與內容:項目總用地面積108513平方米,采用“總體規劃,分期建設”原則。本次立項的一期工程總建筑面積68020平方米,包括新建1棟門診醫技住院綜合樓(擬設置床位400張),其中地上建筑面積484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19600平方米,以及配套建設的給排水、消防、供電、綠化、道路廣場等。建設工期為24個月。
三、項目估算總投資48441萬元,其中:工程費用39851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5002萬元,預備費3588萬元。項目建設資金由你院自籌解決,并積極爭取中央資金支持。
四、按照《廣東省政府投資省屬非經營性項目建設管理辦法》(粵府〔2022〕12號)第三條規定,同意由你院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自行組織建設。
五、項目工程招標請嚴格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招標核準意見詳見附件)。
六、請在項目建設以及運營管理中,按照資源節約的原則,做好節能減排相關工作;在項目前期、建設過程中以及項目運營管理期間落實好相關風險防范及化解措施,將社會穩定風險降到最低,確保項目建設、運營和管理安全。
七、請據此開展下一步工作,抓緊完成初步設計概算等審批流程。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落實各項開工條件,嚴格控制工程投資規模,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八、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相關文件分別是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字第4401002023XS0267347號)、穗發改批〔2023〕101、穗發改批〔2023〕138號。??
附件:廣東省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表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