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關于發布天津市2024年度碳達峰碳中和科技重大專項申報指南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07-01 來源:天津市科學技術局各有關單位:
為推動我市綠色低碳領域科技創新,現將天津市2024年度碳達峰碳中和科技重大專項申報指南予以公布,請根據要求組織項目申報工作。
一、支持重點
專題一、低碳能源
方向1.高效低成本綠色制氫系統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
方向2.LNG冷能綜合利用關鍵技術研究與集成應用。
專題二、負碳及碳中和
方向3.零碳/負碳型生物質氣化合成綠色甲醇技術研究與示范應用。
專題三、減污協同降碳
方向4.固廢綠色低碳清潔高效高值化利用關鍵技術突破。
專題四、集成應用示范
方向5.低碳零碳校園關鍵技術攻關及示范;
方向6. 低碳零碳工業產業園關鍵技術攻關及示范;
方向7.零碳港區關鍵技術攻關及示范。
具體研究內容和指標等見附件。
二、申報條件與要求
(一)申報單位及申報人
第一申報單位須為天津市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各類機構,同時符合項目申報指南中要求的申報單位性質。
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牽頭申報的,必須聯合我市企業共同申報。
填寫申報書時,有高等學校參與的,須填寫到學院或部室(申報及立項過程中要求單位蓋章的,必須使用學校公章)。
項目申報人必須是項目申報單位的在職人員,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截至本通知發布之日),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
(二)項目名稱及起止時間
項目名稱要求與專題名稱相一致,且項目起止時間統一填寫為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三)配套資金
申請財政資金額不超過項目總資金的25%。
項目申報的財政資金不能全部補助時,不足部分由項目承擔單位自籌解決。對申請財政資金額與市科技局實際提供的補助金額差別較大,預計申報單位增加自籌有較大的困難,或者實施中有可能出現資金短缺問題的項目,將暫緩或不予立項。
申報項目獲得批復立項后,市財政資金將以前補助的形式,由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按年度聯文下達撥付。
(四)示范要求
申報專題四“集成應用示范”的項目,須位于天津市,須提交與示范地簽訂的合同書(合同書中須注明示范區占地規模,主要建筑及設施并附相關佐證材料)。
(五)限項查重要求
為加強天津市財政科研項目資金配置的合理性,進一步發揮好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杜絕項目多頭申報和重復立項,市科技局將對所有申報項目進行查重,具體規則如下:
1.項目內容查重。同一研究團隊,在技術研發同一個階段得到過其他各類市級科技計劃資助的項目,不再支持。
2.項目負責人限項查重。項目負責人同期主持市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數不得超過2項。項目申報截止時間(2024年7月31日),已承擔有2項及以上未結題的市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的負責人,不再支持。
3.項目第一申報單位限項查重。企業獲得市級技術研發類科技計劃項目資助不得超過2項;截至項目申報截止時間(2024年7月31日),已承擔有2項及以上其他未結題的市級技術研發類科技計劃項目的企業,不再支持。市級杰出青年科學基金、自然科學基金青年和一般項目、科技發展戰略研究計劃、創新平臺、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資金、企業科技特派員、農村科技幫扶、科普、“一帶一路”科技創新合作、科技金融、補貼獎勵等項目不納入限項查重范圍。為鼓勵有一定基礎的項目申報單位加大研發力度,企業集團、轉制院所和整編制引進的國家級科研院所、北滬深三市上市公司、產業技術研究院、科技領軍(培育)企業不限項。
(六)不予受理的項目
1.不符合申報指南的項目。
2.作為項目負責人,同時申請2項及以上本專項項目。
3.根據《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科學技術部令第19號)等國家和我市有關規定,被列入失信行為記錄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員或單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第一承擔單位申請的項目。
(七)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
1.前期科研成果已獲得中央財政科技計劃立項支持、目前具有較好研究工作基礎的項目。
2.項目第一承擔單位是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天津市科技領軍(培育)企業、技術領先型企業或者“瞪羚”企業。
3.項目第一承擔單位具有完備的科研項目管理制度、研發投入核算體系和研發人員績效考核獎勵制度,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較高;具有明確的創新發展戰略和規劃。
4.參與市級重點工程科技創新的,資源環境、現代農業、城鄉建設及公共服務領域申報項目。
5.項目第一申報單位已在標準化共性關鍵技術方面形成標準研究成果,主導或參與制定國標、行標、地標兩項以上的。
6.申報項目技術指標比指南中所列考核主要指標更優、更高、更多的。
(八)申報要求及重要提示
1.項目第一申報單位及項目負責人須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并對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申報項目一經立項,成果、技術、效益、工作等考核指標無正當理由不予修改調整。
2.項目申報單位如果為兩家及以上的,合作單位間必須事先簽署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作協議,明確任務分工及知識產權歸屬和利益分配機制等要素,通過“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上傳。
3.項目第一申報單位為企業的,須提供上一年度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作為項目申報書的一部分。
4.項目所有參與人應在科研承諾書上簽字確認,注明單位、職務、姓名及手機聯系號碼,通過“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上傳。
5.項目申報單位、項目組全體成員應嚴格遵守國家及我市科研誠信建設有關要求,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須簽署誠信承諾書,相關模板可登錄“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下載,作為項目申報書的一部分。
6.申報單位必須自主申請,不得購買、委托代寫項目申報書或是提供虛假材料。市科技局嚴格按照有關程序立項,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假借市科技局名義向有關單位收取費用的,請立即舉報。
7.涉及國家安全等方面的保密項目,申報前請與市科技局聯系。?
三、申報流程和時間安排
項目申報原則上實行“無紙化”,請通過市科技局網站登錄“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https://xmgl.kxjs.tj.gov.cn)(以下簡稱系統)在線完成。
(一)信息注冊。申報單位和申報人登錄系統后,按程序要求進行注冊,填寫單位和個人相關信息。
1.單位注冊。單位須按程序進行注冊,并上傳相關材料。通過上級主管部門或注冊地所在區科技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局級主管單位)審核后,單位職工即可作為申報人進行注冊并申報項目。
2.申報人注冊。申報人須按程序進行注冊,并在系統中選擇所屬單位選項,通過單位審核后方可使用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系統填寫申報書。如果在系統中沒有找到所屬單位,則說明單位尚未注冊或尚未通過審核,申報人可聯系所屬單位盡快進行注冊。
如已成功申報過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的單位和個人,可直接使用已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系統。
(二)項目申報。
申報人創建項目申報書后,在計劃類別欄選擇“重點研發計劃”,項目類別欄選擇“科技支撐重點項目”,“重點領域”選擇按照指南相應的專題選擇,然后填寫申報書,上傳完整附件材料,并提交至申報單位。申報單位需使用單位賬號對項目進行審核,并在線提交至局級主管單位。
(三)局級主管單位審查。局級主管單位需使用部門賬號對項目進行審核,并在線提交至市科技局。
(四)截止時間
1.項目申報。項目申報時間為2024年7月1日9:00至2024年7月31日17:00,在此時間內,項目需完成“申報書提交”和“單位審查通過”。
2.局級主管單位審查。局級主管單位審查時間為2024年8月1日9:00至2024年8月5日17:00,在此時間內,項目需完成“局級主管單位審查通過”。建議各申報人及申報單位及時與局級主管單位做好溝通。
3.市科技局審查。市科技局審查時間為2024年8月6日9:00至2024年8月9日17:00。在此時間內,如果項目被審查駁回,修改后需再次經申報單位和局級主管單位兩級審核。如果項目通過市科技局審查,項目狀態欄應顯示為“市科技局審查通過”。該階段,每個申報項目僅有1次修改機會,且應在駁回后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修改并成功提交至市科技局再次進行審查。如逾期或超過修改次數,則不再審查受理。對于審查認定不符合申報指南的項目,市科技局將直接不予受理,不允許修改。
四、項目評審及立項
對于通過審查的申報項目,市科技局將組織專家評審,需要進行項目答辯,請申報項目負責人做好答辯準確,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待完成專家評審、市科技局局長辦公會審議和公示等立項程序后,市科技局會通知立項項目第一承擔單位簽訂《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任務合同書》并報送紙質申報材料存檔。
五、相關聯系方式
自指南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17:00前(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除外)開通申報咨詢電話,見下表。
?序號 |
? ? ? ? ? ? ?咨詢內容 |
?接受咨詢部門 |
? ? 聯系人? ? |
咨詢電話 |
? ? 1 |
申報指南及市科技局審查 |
天津市科技局低碳科技處 |
? ? 樊少杰 |
? 022-58832812 |
? ? 2 |
項目資金預算 |
天津市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 |
? ? 張? ??兵 |
? 022-23519145-722 |
? ? 3 |
申報系統技術支持 |
? ? 王欣宇 |
? 022-23106167 | |
? ? 4 |
科研誠信咨詢 |
天津市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 |
? ? 楊金莉 |
? 022-24436741 |
附件:天津市2024年度碳達峰碳中和科技重大專項申報指南
天津市科學技術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