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聯合遴選2024年—2026年度廣東省工業企業網絡和數據安全技術支撐單位的公告(總第二批)
發布時間:2024-07-02 來源:本網原創稿為進一步增強廣東省工業企業信息安全意識,提高工業企業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尤其是工控安全防護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遵循自愿申請、公開透明、分級評定、動態管理的原則,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廣東省通信管理局決定聯合開展2024年—2026年廣東省工業企業網絡和數據安全技術支撐單位的遴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成立(港澳臺地區除外),由中國公民投資、中國法人投資或者國家投資的企事業單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在信用中國網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5年內無違法違規記錄,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不構成威脅。
(三)在廣東省內設有單位總部或設有固定分支機構,具備必要的辦公環境和技術檢測設備、設施等,組織管理結構和體系清晰明確,在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工控安全服務領域具有相關3年以上從業經驗,具備必要的安全風險發現、分析、研判、處置等技術能力和業務積累。
(四)在廣東省內具有穩定的技術隊伍或專業團隊,相關人員擁有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尤其是工控安全等領域的相關資質或豐富經驗。其中,取得數據安全、網絡安全、計算機等相關專業資質證書的人員不少于30人,相關人員5年內無違法違規記錄。
(五)技術隊伍應具備提供7×24小時安全應急保障支撐相關能力,具有實施相關安全服務必需的工作環境、實驗環境、工具或軟件及其他必要的保障措施。
(六)能夠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其他安全保密規定,保守安全技術支撐工作的相關秘密和敏感信息,確保相關系統信息和數據的安全。
(七)已入選“2022年第一批面向廣東省工業企業的網絡數據安全技術支撐單位”的12家單位按要求準備申請資料,由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廣東省通信管理局共同審核,經審核確認后,授權為2024年—2026年度廣東省工業企業網絡和數據安全技術支撐單位。
(八)本次新增的網絡安全類支撐單位、數據安全類支撐單位,均不超過六家((七)中所述不占用本次新增名額)。
二、遴選流程
(一)接收申請材料
申請單位按要求準備申請資料,具體填寫要求詳見附件,所提供信息必須真實、準確,且不得涉及國家秘密。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廣東省通信管理局承諾將對申請單位所提交的涉及商業秘密的材料予以嚴格保密。
1、申請書提交方式如下:
準備申請書紙質版五份和電子版一份,提交至廣東省通信管理局。紙質版須按要求打印、裝訂成冊、編目并蓋章密封;電子版須用光盤刻錄,文檔命名方式為“申請類型-申請單位名稱-廣東省工業企業網絡和數據安全技術支撐單位-申請書”;二者內容須完全一致。
2、申請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15日。
(二)材料評審
根據申請單位的綜合能力和專業特點,采用材料審核、量化評分、能力評審等方式,對申請單位進行審核。
(三)結果公布
通過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公開渠道公布入選的技術支撐單位;向技術支撐單位授牌,建立工作機制,開展日常工作。
三、技術支撐單位職責
(一)嚴格遵守國家保密相關法律法規、所涉及單位的保密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
(二)積極配合和支撐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廣東省通信管理局組織開展的相關技術支撐工作。
(三)明確負責人、聯絡員和工作聯系機制,保持通信暢通,定期報告網絡和數據安全支撐工作開展情況。
(四)接受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廣東省通信管理局對本單位支撐業務的指導和管理。對未按要求履行支撐職責、長期配合不力、工作表現較差、違反工作要求的單位,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廣東省通信管理局有權取消其支撐單位資格。
(五)入選的技術支撐單位的有效期為兩年。
四、其他方面
(一)申報單位的子公司或分支機構不得同時提交申請。
(二)提交的申報材料保證真實有效,不得弄虛作假。
(三)如發現有虛假信息或故意隱瞞情況,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廣東省通信管理局有權取消申報單位的申請資格。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邵晴(廣東省通信管理局),羅迎風(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聯系電話:020-87302705,020-83135861
聯系郵箱:gdca_wac_wlaq@gd.gov.cn
聯系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執信南路3號,401室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東省通信管理局
2024年7月1日?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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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廣東省工業企業網絡和數據安全技術支撐單位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