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2024年度知識產權服務業統計調查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07-03 來源: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粵市監知促〔2024〕313號
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知識產權服務業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司《關于開展2024年度知識產權服務業統計調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市場監管局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2024年度知識產權服務業統計調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查對象
本次統計調查對象為經抽樣選中的廣東省內從事知識產權服務的法人單位。調查樣本名單見附件1。
二、調查安排
省市場監管局委托廣州商標審查協作中心(以下簡稱商標中心)承擔本次統計調查的具體實施工作,負責全部調查數據處理、問卷的發放、收集、審核匯總以及調查過程中溝通和咨詢等各項工作。
請各市局主動與商標中心建立工作聯系,接收本市轄區范圍內統計調查樣本,積極指導、督促調查對象完成問卷填答工作。
三、調查內容及方式
此次調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保護,國家統計局批準文號為國統制〔2024〕116號,被調查對象必須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提供統計調查所需資料,切實防止瞞報、漏報、虛報現象發生。
(一)調查內容。主要包括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法人單位基本情況、業務開展情況、營收情況、市場環境以及機構發展情況等。
(二)調查方式。本次統計調查采用電子填答系統,調查樣本填答鏈接及驗證碼由商標中心發放至各市局,由各市局告知調查對象并指導其登錄電子填答平臺填寫調查問卷。調查樣本量較大的地市,將由商標中心委托調查公司開展,市局配合。
四、調查時間
2024年6月1日至7月31日。
五、有關要求
(一)知識產權服務業統計調查是經國家統計局審批,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組織實施的統計活動,是掌握我國知識產權服務業狀況、制定支持政策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各市局要向調查對象說明《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七條相關規定,明確其配合統計調查的義務,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提供統計調查所需資料。
(二)各市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明確一位局領導負責,并指定專人具體實施,要充分利用行業協會、市場監管所等力量,把握調查進度,督促調查對象于7月30日前完成問卷填報。
(三)請各市局于7月4日前將《2024年度知識產權服務業統計調查信息報送表》(見附件2)報送商標中心,項目聯系人、聯系電話及電子郵箱務必填寫具體經辦人信息。
聯系人:韓嘉愈,聯系電話:18639993577,電子郵箱:gippc_scthree@gd.gov.cn。
附件:
2.2024年廣東省知識產權服務業統計調查承擔單位信息報送表.doc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