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廣東省2024年度深化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07-09 來源: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粵市監知促〔2024〕319號
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管局,省市場監管局有關處室、各派出機構,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廣東專利代理協會、廣東商標協會:
現將《廣東省2024年度深化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7月4日
(聯系人:知識產權促進處?劉延君,聯系電話:020-38835692;知識產權保護處 黃知文,聯系電話:020-38835278)
廣東省2024年度深化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行動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我省知識產權代理行業秩序,營造健康有序的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環境,高質量推動知識產權強省建設,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深化“藍天”行動?促進知識產權代理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國知發運函字〔2024〕69號)要求,結合廣東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國家知識產權局加快推動知識產權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相關部署,落實《廣東省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推動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相關要求,創新監管機制,規范服務行為,健全治理體系,促進知識產權代理服務行業有序發展,提升知識產權服務高質量供給能力,推動形成以知識產權引領高質量發展的良好局面。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專利、商標代理質量監測和源頭治理。
1. 運用代理質量監測結果。落實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代理質量監測部署,在專利預審服務、專利優先審查等重點領域,積極運用相關監測結果,對情節嚴重、反復出現低質量專利代理行為的機構,取消相應資格,強化日常監管。開展重點地區商標惡意代理行為監測,對搶注其他民事主體標志、不以使用為目的的商標囤積等惡意代理行為監測分析,對惡意商標代理機構進行重點監管。
2.推進“觸發式”監管機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過舉報投訴、網絡監測、數據推送等相關渠道,對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的經營行為實施動態監控,發現異常,啟動“觸發式”監管,綜合運用行政指導、約談整改、行政處罰、信用懲戒、行業自律等手段,推動代理機構規范執業。各市市場監管局要建立本地專利、商標代理機構名錄庫,加強對代理機構的日常監管,提升監管的精準性、有效性。
3.發揮信用評價管理機制作用。嚴格執行專利代理信用評價管理規定,探索開展商標代理信用評價工作,按照“應列盡列”原則,全面、及時、準確采集信用評價相關信息,做好信息錄入、積分評級、異議修復等工作,確保評價結果與機構經營異常、行政處罰等信息的一致性。加強信用評價結果運用,實現評價結果與日常監管、政策支持、評優獎勵等的協同聯動。
4.落實監管與政策聯動機制。梳理分析日常監管發現的普遍性問題及產生原因,強化政策導向協同推進。各市市場監管局要以專利轉化運用為導向,積極協調并推進相關部門優化政策、指標,避免將各類項目評審、機構評估、企業認定、人才評價、職稱評定等政策與專利、商標數量簡單掛鉤。落實國家知識產權局以質量為導向的代理服務招標機制。
(二)規范代理行為,促進專利、商標代理質量提升。
5.打擊團伙型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行為。各市市場監管局要及時調查處理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行為線索,組織相關代理機構配合撤回申請、開展自查自糾,對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嚴厲查處或提請上級部門查處;要重點打擊通過設立關聯公司、冒用身份信息專門編造專利的團伙型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行為。加強與公安、稅務等部門的協作配合,涉嫌通過非正常專利申請騙取政府獎勵補貼、偷逃稅款的,依法移送相關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6.打擊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各市市場監管局要切實履行對擅自開展專利代理行為的查處職能,重點打擊通過分散提交、分環節代理、經由有資質機構提交等方式規避監管等各類違法行為,從嚴認定違法所得,加大處罰力度,對發現出租、出借專利代理資質的機構線索,要及時反饋省局,由省局依法依規嚴肅查處。要將專利代理機構不以機構名義提交申請的,作為重點監管對象提高檢查頻次,全面檢查其各項執業行為。對于國家知識產權局下發的線索,相關市局要配合省局開展調查工作,按要求向省局有關處室、稽查辦公室反饋情況。省局有關處室、稽查辦公室要切實履職,加強協作配合,形成打擊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的合力。
7.從嚴打擊商標代理違法行為。各市市場監管局要加強對商標代理機構代理惡意“撤三”、搶注囤積、注冊重大不良影響商標、惡意制造同日申請等行為的排查監控,加大打擊力度、從嚴查處,必要時提請省局報請國家知識產權局停止受理其商標代理業務。要加強商標代理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加大“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力度,督促商標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依法完善備案信息、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建立惡意申請篩查機制,提升合法規范經營意識。
8.整治冒用官方名義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行為。各市市場監管局要通過加強網絡監測等方式,嚴格規范代理機構在各類網絡平臺上冒用官方名稱、標識等招攬業務的違規行為。加大對專利快速預審、優先審查等服務事項的宣傳力度,防范代理機構利用信息不對稱、聲稱有內部快速授權渠道等方式而謀取不法利益,對違規機構及時采取行政約談、行業自律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各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依據有關規定不再受理其快速預審請求。要依法整治專利發明人“掛名”行為,加強線索排查,深挖關聯代理機構,實施重點監控。
(三)健全監管體系,形成多方共治合力。
9.提升監管效能。依法推進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代理師執業行政檢查事項委托下放,探索由各市和所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本轄區專利代理機構及專利代理師日常執業行為,省局做好事項下放的業務指導工作。壓實無資質專利代理、商標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執業的屬地監管和執法責任,強化監管的規范性、時效性和針對性,提升監管效能。
10.強化社會監督。各市市場監管局要進一步暢通社會公眾舉報投訴渠道,完善電話、信函、網站、手機端等多方位的舉報投訴網絡,及時處理舉報信息、依法依規開展調查、及時反饋結果。依法加強知識產權代理機構監管信息公示,指導各類創新主體慎選、優選知識產權代理機構。
11.加強行業自律。充分發揮各級專利、商標代理行業協會自律作用,推動行業組織開展自律懲戒,線索調查、暗訪和協查辦案等工作,協同做好輿情應對,形成監管合力。組織開展專利代理師、商標代理從業人員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教育,落實執業宣誓制度,培養和形成誠實守信、規范服務的執業精神。結合本地實際,面向新設立代理機構、代理業務量超大機構等開展執業專題輔導活動。支持建立行業發展專家指導和咨詢制度。
12.提升自治水平。積極督促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完善內部質量管理、合規報告等制度,促進機構合法規范經營。組織開展分級分類知識產權代理能力培訓活動,提升機構和人員依法經營意識和服務水平,樹立質量優先價值導向,提升行業發展水平。推廣XML格式申請文件要求,提升代理信息化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局統籌推進“藍天”行動實施,加強對工作任務落實情況的督導。各市市場監管局要高度重視,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細化方案,強化工作部署,落實監管責任,加大監管力度,大力推進行動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二)壓實工作責任。各市市場監管局要嚴格依法核查上級部門轉辦的案件線索,及時反饋調查處理情況,做出處罰的要第一時間向省局報送行政處罰決定書。省局將根據案件調查處理情況視情組織督辦。
(三)注重宣傳引導。省局相關處室(單位)及各市市場監管局要充分利用政府門戶網站、傳統媒體及新媒體信息傳播渠道等向社會公開“藍天”行動主要內容,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積極性,鼓勵社會公眾舉報各類代理違法行為,加大社會輿論監督,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四)強化信息報送。各市市場監管局要及時總結行動開展情況,指定專人負責案件信息統計報送,行動開展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有益經驗做法要及時報送省局。年度總結和統計表請于11月15日前報省局知識產權促進處。請廣州、深圳市局和省局各稽查辦公室于11月15日前將2024年打擊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有關處罰決定書(掃描件)報送省局知識產權保護處。
附件:廣東省2024年度深化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行動統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