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廣東省2024年第四批完成異地搬遷高新技術企業的公告
發布時間:2024-07-11 來源:廣東省科學技術廳粵科公告〔2024〕30號
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和《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195號)關于高新技術企業異地搬遷的有關規定,經企業申請、專家評審、認定辦商議和公示等環節,廣東風和潔凈工程有限公司完成異地搬遷后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繼續有效,證書編號和有效期不變。
特此公告。
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