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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關于公布2023年第二批全省重點實驗室認定結果的通知
浙科發基〔2024〕22號
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整合力量打造科技創新平臺,加強科技基礎能力建設,提升基礎研究和原始創新能力,支撐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根據《全省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浙科發基〔2023〕40號)規定,經我廳組織評審和論證,認定“全省無障礙感知與智能系統重點實驗室”等128家為全省重點實驗室(以下簡稱“實驗室”)。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責任擔當。重組后的實驗室,要切實增強在相關創新鏈中“總平臺、總鏈長”的使命感,深入推動教科人一體融合,推動科研成果轉化產業化,推進科技開放合作,提高基礎研究組織化程度,強化核心能力,提升建設效能,在增強創新體系一體化能力中發揮核心作用。
二、強化服務監督。各實驗室主管部門和依托單位要指導實驗室運行和管理,給予持續、穩定的科研投入,在人事、財務、科研組織等方面賦予更大自主權,協調解決建設、運行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督促完善并落實組織管理、科研項目、儀器設備、經費使用、知識產權、安全等管理制度,支持實驗室建設發展。
三、強化主體責任。實驗室要聚焦主攻方向,迅速進入實質性運行階段,加快引進集聚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團隊,開展有組織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開展高效率合作與學術交流,開放共享高質量創新資源,深化完善創新體制機制,落實科研誠信、科研倫理、安全生產等內部管理制度和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
本批實驗室建設期為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簽訂3年建設任務合同書,明確主攻方向、建設目標、科研任務和標志性成果等內容,作為建設期考核的重要依據。合同書簽訂另行通知。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