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取消宜春惠眾生物能源有限公司高企資格的公示
發布時間:2024-08-01 來源:江西省科技廳各有關單位:
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的有關規定,省高企辦對宜春惠眾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存在的有關問題進行了高企資格復核,根據復核結果,擬取消宜春惠眾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相關年度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現予以公示(附件),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任何單位或個人如對公示企業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向省高企辦以實名、書面形式提出。異議問題應清楚表述,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單位提出異議的,應由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個人提出異議的,應當簽署真實姓名并提供有效聯系方式。對收到的異議,我辦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逾期或匿名的異議不予受理。
聯系方式:
省高企認定管理工作辦公室 ????0791-86253496
省科技廳監督評估與科技安全處 0791-86263938
省紀委駐廳紀檢監察組 ????????0791-86265917
地址:330000 ???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號
附件:
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