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知識產權局關于征集天津市重點市場知識產權保護服務項目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08-13 來源:天津市知識產權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推進實施《天津市知識產權“十四五”規劃》和《天津市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綱要(2021-2035年)》,凈化我市流通領域知識產權保護環境,服務我市打造國際消費和區域商貿中心城市,根據《天津市知識產權資助項目與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市知識產權局制定印發《天津市重點市場知識產權保護服務項目征集指南》,現開展項目申報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申報程序
項目征集按照單位申報、初審、專家評審、立項公示、項目確定等程序組織實施。
二、申報單位
1.申報單位為依法在本市(指天津市行政區域,下同)注冊登記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具有獨立財務賬戶。
2.申報單位有同類未結項或近兩年內有未正常結項(或被取消)知識產權資助項目的不能申報(截止2024年7月),不得以同一個項目內容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資助項目。
3.申報單位不屬于《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信用管理規定》(國知發保字〔2022〕8號)認定的失信主體,不屬于國家和我市相關部門認定的失信主體或聯合懲戒對象。
4.申報單位應多渠道籌集資金用于項目建設,合理高效使用知識產權資助資金,確保申報項目按期完成。
5.申報單位應當遵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恪守誠實信用原則,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對申報單位存在虛假申報、騙取專項資金的違法行為,依照相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追回財政資金,停止其申報資助項目資格,并列入天津市知識產權工作失信名單,三年內禁止申報知識產權資助項目。
三、申報材料
1.天津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重點資助項目申報書;
2.項目實施相關文件:項目實施方案;
3.附件材料:申報單位資質、承擔任務人員、機構、資金投入以及承擔的相關工作的案例等支撐材料;申報單位認為應當提供的其它支撐材料。
申報材料按1、2、3順序裝訂,左側膠裝,請直接用申報書首頁作為封面。一式三份(加蓋公章)。
四、申報受理
申報材料須同時提交紙質材料和電子版。申報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20日17時,逾期不再受理。請申報單位將申報材料直接寄送至天津市知識產權局。
附件:1.重點市場知識產權保護服務項目征集指南
??????2.天津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重點資助項目申報書
??????????3.項目實施方案(模板)
????????????????????????2024年8月13日
(聯系人:曲達 聯系電話:23039863;郵寄地址:天津市華苑產業區華天道6號海泰信息廣場G座213)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