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于2024年08月15日依法對你(單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因你采取其他送達方式無法送達,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本局決定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北京市延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請你(單位)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本局領取《北京市延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逾期不領取即視為送達。

北京市延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北京弘大仁治中醫院(有限合伙)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
發布時間:2024-08-16 來源: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政府本局于2024年08月15日依法對你(單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因你采取其他送達方式無法送達,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本局決定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北京市延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請你(單位)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本局領取《北京市延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逾期不領取即視為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