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新增納統企業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08-19 來源:服務業發展處各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加快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決策部署,更好發揮省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作用,現組織開展新增納統企業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省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采取定額補助方式,擇優支持新增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在建項目。
二、申報條件
(一)新增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服務業企業,依法納稅。
2.2023年度和2024年度新納入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在庫企業統計,今年繼續保持在庫納統。
3.企業或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未發生過重大安全、質量事故或嚴重破壞環境的違法行為,沒有騙取、套取財政扶持資金行為,未列入“綠色門檻”、重大稅收違法、征信等負面清單。
(二)申報項目應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為新增納統企業服務業發展領域的項目。
2.項目總投資500萬元以上,建設規模合理、手續完備、建設條件落實,已開工建設,能夠按時建成投產。
三、申報程序
各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申報要求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自愿申報項目并編制資金申請報告(附件1),結合部門職責對項目進行審核把關,匯總上報申報企業。各市要重點審查項目資金申請報告是否符合支持方向和申報條件要求,核實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環評、用地、規劃、節能、安全評價等)手續是否已經完成且符合有關規定,核實項目投資進度。
四、有關要求
1.引導資金支持項目建設為一次性補助資金,同一建設項目不得重復申請省級補助資金。在同一年度內,每家企業只享受一項引導資金支持,不得重復申請多項資金支持。
2.項目不能按計劃建成投產的,需退回引導資金。
五、申報時間
2024年9月20日前,各市發展改革委會同財政局將請示文件(附申報企業情況匯總表,附件2)寄至省發展改革委服務業處(紙質版3份,電子版光盤1份)。逾期不予受理。
? ? ? ? ? 2.新增納統企業申報項目匯總表.docx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