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報企業:
我局于2021年10月底在區政府門戶網站和“延慶人力社保局”微信公眾號發布了《延慶區關于企業職工繼續留用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實施辦法(試行)》(京延人社發〔2021〕150號),2021年11月正式實施。
延繳補貼政策規定“繼續留用社會保險補貼按照‘先繳后補’的原則每半年申報一次,3月申報上年7月至12月社會保險補貼,9月申報當年1月至6月社會保險補貼。3月、9月申報月內,企業向區人力社保局勞動服務管理中心提交紙質申請材料。申請補貼的企業請于申請期內主動提出申請,過期視為自愿放棄。”
2024年9月份申報期內,企業可申請2024年1月-6月的社會保險補貼,請已經為職工辦理延繳備案,并延期繳納2024年1月-6月社會保險的企業,在申報期內及時提交申請材料。
申報企業需提交《繼續留用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附件3)和《申請享受繼續留用社會保險補貼人員花名冊》(附件4),以及為職工延期繳納社會保險的相關證明材料(社會保險權益記錄)。為了保障補貼準確發放到位,初次申報的企業還請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銀行開戶行復印件。
要求:紙質材料一式一份,加蓋單位公章(紅章);所包含的復印件須注明“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
受理申請部門辦公地點:延慶區高塔街53號區人力社保局東樓211室,咨詢電話:69186006。
在這里提醒一下申報企業,及時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進行延期留用備案申請(咨詢電話:69101749)。我們將對申請補貼人員材料、在崗情況、社保繳納等進行核查,請依法依規申請補貼。
附件材料二維碼:
延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