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北京市海淀區海淀鎮合作經濟聯合社社員代表大會決議,北京海開新域置業發展有限公司與北京市海淀區海淀鎮人民政府、北京市海淀區海淀鎮合作經濟聯合社協商,就北京市海淀區樹村資金平衡用地統籌項目土地征收事宜簽訂了征地補償協議。現就征地補償安置協議主要內容及征地補償安置情況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范圍及土地現狀
(一)擬征收土地范圍
東至規劃上地村路,南至HD00-0705-0036地塊,西至規劃樹村東二路,北至規劃農大南路。?
(二)土地現狀
擬征收北京市海淀區海淀鎮合作經濟聯合社集體土地5.7888公頃(合86.83畝)。具體情況如下:
地類名稱 |
征地面積(公頃) |
征地面積(畝) |
林地 |
1.6939 |
25.41 |
其他草地 |
2.3917 |
35.88 |
住宅用地 |
0.9132 |
13.70 |
街巷用地 |
0.0583 |
0.87 |
空閑地 |
0.7317 |
10.97 |
合計 |
5.7888 |
86.83 |
鑒于本市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相同,地類變更不影響征地補償標準,若因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數據更新等原因,導致地類與本公告不同的,不再重新制作,最終以市政府批復為準。
擬征收土地范圍內地上物以土地現狀調查技術報告書為準。
二、征收目的
為全面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和《海淀分區規劃(國土空間規劃)(2017年—2035年)》,擬征收土地規劃用途為二類城鎮住宅用地、城市公共用地,用于建設北京市海淀區樹村資金平衡用地統籌項目。
三、補償標準及安置方式
依據市政府《關于重新公布<北京市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京政發〔2024〕15號)、北京市海淀區海淀鎮合作經濟聯合社社員代表大會決議,以及北京海開新域置業發展有限公司與北京市海淀區海淀鎮人民政府、北京市海淀區海淀鎮合作經濟聯合社簽訂的征地補償協議等相關材料,征地補償費標準為88萬元/畝,征地補償費共計7641.18萬元。
依據本項目土地現狀調查技術報告書,擬征收土地范圍內無北京市海淀區海淀鎮合作經濟聯合社所屬農村村民住宅、非宅基地類房屋;涉及青苗等地上附著物按照北京海開新域置業發展有限公司與北京市海淀區海淀鎮樹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北京美樹園林綠化有限公司簽訂的樹木補償協議書約定進行補償。
海淀區海淀鎮合作經濟聯合社已完成整建制農轉非工作,本次征地不涉及人員安置事宜。
四、辦理補償登記期限
自本公告張貼之日起30日內(到2024年10月9日止),可到北京市海淀區海淀鎮人民政府辦理補償登記,聯系電話:62881162。
五、提出意見反饋渠道
自本公告張貼之日起30日內(到2024年10月9日止),北京市海淀區海淀鎮合作經濟聯合社及其成員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上述公告內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有不同意見的,可向市規劃自然資源委海淀分局(地址:海淀區徐莊路9號院1號樓;郵編:100097;聯系人:李淑英;聯系電話:67412377)提出具體意見,也可依法就征地補償安置內容提出聽證申請。逾期未提出具體意見或聽證申請的,視為放棄權利。
市規劃自然資源委海淀分局將在聽取意見或聽證的基礎上,依據本次征地前公告擬定報批相關材料,征地補償安置內容以市政府批復為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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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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