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4年東方英才計劃拔尖、青年項目科技平臺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09-11 來源: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滬科〔2024〕2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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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根據《上海市人才計劃管理辦法》《關于開展2024年上海市東方英才計劃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和《東方英才計劃拔尖、青年項目科技平臺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即日起啟動2024年東方英才計劃拔尖、青年項目科技平臺(原上海市優秀學術/技術帶頭人項目)申報工作,具體工作通知如下:
一、選拔對象及范圍
(一)東方英才計劃拔尖項目科技平臺
旨在全球基礎前沿領域和關鍵核心技術創新領域培養選拔一批進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學術帶頭人和引領產業技術創新的技術帶頭人,帶動上海科技和產業發展,為上海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每年選拔60名左右,支持期為3年。
(二)東方英才計劃青年項目科技平臺
旨在培養全球基礎前沿領域和關鍵核心技術創新領域嶄露頭角,獲得較高學術或技術成就,具有較大創新發展潛力,有志于在科技創新一線潛心鉆研的青年學術帶頭人和青年技術帶頭人。每年選拔60名左右,支持期為3年。
(三)下列人員不在申報范圍
1. 國家級人才計劃、人才高峰工程入選者不可申報東方英才計劃拔尖、青年項目;
2. 白玉蘭人才計劃創新、創業、青年項目和東方英才計劃團隊、領軍、創業、拔尖、教師項目的入選者,東方英才計劃青年項目入選者尚在支持期內的,不可申報東方英才計劃拔尖項目;
3. 白玉蘭人才計劃創新、創業、青年、浦江項目和東方英才計劃團隊、領軍、創業、拔尖、教師、青年項目的入選者,不可申報東方英才計劃青年項目;
4. 擔任局級及以上領導職務,且不再直接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企事業單位領導(市管干部),不可申報東方英才計劃拔尖、青年項目。
二、申報條件
申報人應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自覺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具有愛國奉獻精神,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
(一)拔尖項目
拔尖項目包含兩個專題:優秀學術帶頭人、優秀技術帶頭人。各專題申報均應符合以下條件:
1. 申報人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 已形成以申報人為核心的穩定的科研團隊,團隊中人才結構、梯隊配置合理。
3. 項目依托單位應為在滬注冊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
4. 依托單位承諾給予申報人必要的人員配備和條件保障。
除具備以上條件外,各專題還應具備的必要條件:
優秀學術帶頭人專題: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單位為依托;申報人應具有獨立主持國家級項目的經歷;申報人須由與之建立合法勞動(人事)關系的用人單位進行申報(以社保繳納單位為準)。
優秀技術帶頭人專題:以企業為依托;申報人應具有五年以上從事技術研發工作的經歷;申報人須由與之建立合法勞動(人事)關系的企業進行申報(以社保繳納單位為準)。
(二)青年項目
青年項目包含兩個專題:優秀青年學術帶頭人、優秀青年技術帶頭人。各專題申報均應符合以下條件:
1. 申報人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 已形成或未來有望形成以申報人為核心的穩定的科研團隊。
3. 項目依托單位應為在滬注冊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
4. 依托單位承諾給予申報人必要的人員配備和條件保障。
除具備以上條件外,各專題還應具備的必要條件:
優秀青年學術帶頭人專題: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單位為依托;申報人應具有獨立主持省部級及以上項目的經歷;申報人須由與之建立合法勞動(人事)關系的用人單位進行申報(以社保繳納單位為準)。
優秀青年技術帶頭人專題:以企業為依托;申報人應具有三年以上從事技術研發工作的經歷;申報人須由與之建立合法勞動(人事)關系的企業進行申報(以社保繳納單位為準)。
三、推薦選拔方式
1. 單位推薦。各相關用人單位根據評選對象、范圍和申報條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選拔原則,組織人才申請、遴選和推薦工作。
2. 頂尖專家推薦。每位頂尖專家每年僅可在1個平臺推薦1名東方英才計劃(除團隊和創業項目外)同領域優秀人才。若申請人獲得同領域1名及以上上海高峰人才等頂尖專家推薦,或2名及以上在滬、在職兩院院士聯名推薦,可不占單位推薦額度。專家推薦均需通過線上評審系統填報有關信息,避免重復推薦。專家推薦超過1名的,按照手寫簽字時間的先后順序,以最先推薦的人才為準。
3. 個人自薦。符合申報條件的優秀科技人才,可向本人所在單位自薦。
充分發揮用人單位主體作用,通過專家舉薦申報的,申報材料應提交所在單位復核。用人單位要對各種渠道申報的人選審核把關,并在單位內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統一申報。
四、工作流程及時間安排
由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報中共上海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上海市人才工作局審核同意后組建科技平臺評審委員會,加強對評審全過程的指導和監督。
(一)推薦申報
1. 單位注冊(即日起至2024年9月18日)
用人單位登錄“上海國際人才網”—“人才計劃一站申報”—“上海市人才計劃申報統一報名入口”—“上海市東方英才計劃”申報系統(https://www.sh-italent.com/PolicyGuide/TalentPlanIndex.aspx?ID=42622),根據提示完成單位注冊。已使用過該申報系統的單位可繼續使用原用戶名和密碼。
2. 個人填寫、單位審核推薦(2024年9月19日-10月8日)
(1)已完成資格審核的單位登錄“上海市東方英才計劃”申報系統為本單位擬申報人員注冊信息,取得個人賬號和密碼。申報人員登錄個人賬號并完成相關信息填寫。所填寫考核業績均應上傳佐證材料。非申報人本人承擔或主要參與而取得的業績不得作為申報材料。涉密材料和敏感信息需進行脫密脫敏處理后填報。
頂尖專家推薦的申報對象還需填寫《專家推薦表》。
(2)個人將材料提交單位審核。單位對照附件材料原件進行審核,對與實際情況不符的材料退回個人重新填寫。審核無誤后,在系統內點擊“上報”,完成網上上報。
另外,東方英才計劃拔尖項目科技平臺優秀技術帶頭人專題和青年項目科技平臺優秀青年技術帶頭人專題還需由各區自行組織遴選,擇優向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統一申報,企業申請者須經所在區科技管理部門審核遴選后推薦申報(區科技管理部門審核推薦需于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
(二)資格審查(2024年10月9日—10月22日)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收到申請書后進行形式和內容審查,符合申報條件、申請書網上提交成功的視為有效申請。實行申報人誠信承諾,申報人、用人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申報材料弄虛作假實行“一票否決”,并記入征信系統。
(三)組織評審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負責組織評審,采用第一輪通訊評審、第二輪見面會評審方式進行評審。
嚴明評審紀律,嚴肅評審風氣。由科技平臺評審委員會對評審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嚴防評審過程中的不正之風。對“說情打招呼”,搞“圈子評審”,甚至利益交換等違反評審規定的不良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有關申報人取消申報資格。
(四)審核審議
擬建議人選名單經科技平臺評審委員會審核后,報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主任辦公會審議。
(五)確定公示
向中共上海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上海市人才工作局報送建議人選名單,經審定后,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按規定不予公示的除外),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特此通知。
政策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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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