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24年度省自然科學基金聯合基金項目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09-14 來源:江西省科技廳各設區市科技局、省直管縣(市)科技主管部門,贛江新區管委會創發局,南昌高新區管委會,省直有關單位,有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2024年度省自然科學基金聯合基金項目開始申報,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設立宗旨
聯合基金是指由江西省科學技術廳(以下簡稱省科技廳)與各級政府部門、事業單位、企業和其他法人組織等聯合資助方在商定的科學與技術領域內共同支持基礎研究的基金。2024年度聯合基金由省科技廳與南昌、贛州市人民政府共同出資分別設立省自然科學基金南昌創新發展聯合基金、省自然科學基金贛南蘇區創新發展聯合基金,項目申報指南請見附件。
二、實施原則
聯合基金作為省自然科學基金的組成部分,其申報、評審、管理、監督和資金使用參照《江西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江西省自然科學基金聯合基金工作指引(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2024年度資助計劃
(一)2024年度南昌聯合基金項目
以重點項目類型資助,資助強度約為50萬元/項;
(二)2024年度贛州聯合基金項目
以重大項目、重點項目、面上項目等三種類型資助,資助強度分別約為100萬元/項、30萬元/項、10萬元/項。
重大、重點項目資助期限為4年,面上項目資助期限為3年。
四、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
項目申報單位應為在我省完成工商注冊一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含中央駐贛單位),并具備基礎研究能力和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含中央駐贛單位)從事科學技術研究,可單獨或聯合申報。
1.省自然科學基金南昌創新發展聯合基金項目申報單位應為我省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醫院等單位可聯合企業進行申報。對于具有南昌地域特征和產業特色的科學問題,南昌市外單位應當聯合南昌市內企業進行申報。
2.省自然科學基金贛南蘇區創新發展聯合基金項目申報單位應為我省獨立法人單位。鼓勵聯合申報,對于具有贛南地域特征和產業特色的科學問題,贛州市外單位應當聯合贛州市內單位進行申報。申報面上項目應當聯合在贛州建設的國家區域醫療中心。
(二)項目申請人
1.申請人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含獲得中國永久居留權證的外國籍專家),應從其實際工作、并有固定人事關系的所在工作單位申報,不得通過兼職單位申報。
2.申請人具有組織開展創新性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條件,有承擔基礎研究項目或從事基礎研究工作經歷,且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記錄。
3.當年有主持在研省基金項目者不得作為申請人再申報該類項目(如有面上項目在研,則不得作為申請人再申報面上項目);申請人曾主持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重點項目或已取得教授、研究員、主任醫師等正高級職稱的不得作為申請人申報面上項目。
4.重大、重點項目申請人應具有博士學位(不含在讀博士生、脫產研究生)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原則上不超過58周歲(院士可放寬至67周歲,如確因工作需要,需放寬年齡限制的須報省科技廳研究批準,并由項目申報單位出具能確保項目可履約實施的承諾函)。重大項目的申請人還應當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在本領域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和較強的凝聚研究隊伍能力。面上項目申請人應具有博士學位(不含在讀博士生、脫產研究生)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年齡不超過55周歲。
5.參與人與申請人不是同一單位的,參與人所在單位視為合作研究單位,合作研究單位不超過2個。
6.國家機關及其在職的工作人員(含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及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不得作為申請人進行申報。
(三)申報限項要求
1.每人每年只能申報1項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基地和人才計劃項目時不受上述限制)。
2.申請人作為項目負責人主持在研項目不得超過2項;在研項目合同到期(含申請延期到期)而未驗收的,主要參與人(前3名)不得新申報項目。
3.同一單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內容(重復率超過50%),不得多頭申請和重復申請財政性資金支持;同一個項目也不得通過多個推薦單位申報,一經查實將取消單位所有項目評審、立項資格,并納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
4.項目申報材料和相關證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開的秘密內容或申請人要求保密的內容,如涉密需脫密后提交。
5.凡申報涉及實驗動物或實驗動物實驗的科研項目,必須出具《實驗動物使用許可證》,科研項目的內容應與許可證的許可范圍一致。
6.項目研究涉及人體研究的,應按照規定通過倫理審查并簽署知情同意書;涉及人類遺傳資源采集、保藏、利用、對外提供等,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執行;如需將我國人類遺傳資源運送、郵寄、攜帶等出境,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要求報批。
五、項目申報受理
(一)申報受理方式
項目申報采取網上申報的方式進行,由項目申請人、項目申報單位和推薦(主管)單位登錄系統進行申報和推薦(具體流程見附件1)。省科技事務中心負責統一受理項目。
特別注意:申報重點項目時,務必在申報書首頁項目名稱后標注南昌或贛州,示例:關于*****的研究(南昌)、關于*****的結構調控(贛州)。
項目申報全面推行電子印章使用。申報前,申報單位、推薦(主管)單位須按規定辦理電子印章。如未辦理電子印章的,需在申報前完成辦理;已辦理電子印章的,直接按時間節點登錄系統申報、推薦。
(二)申報推薦時間
自2024年9月14日起,可登錄系統進行網上填報。請各項目申報單位、推薦(主管)單位在截止時間前完成相關工作(設區市科技局應會同縣市科技主管部門,合理區分審核推薦時間),逾期未提交的,系統將自動關閉,不予受理。
1.項目申請人網上申報截止時間:2024年10月9日17時。
2.項目申報單位網上審核截止時間:2024年10月11日17時。
3.推薦單位(含縣市科技主管部門)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2024年10月14日17時。
推薦單位應在推薦截止后2天內報送推薦函,項目推薦匯總表由系統導出后作為附件隨推薦函一并報送。電子版統一發送到省科技事務中心郵箱,紙質件加蓋單位公章后,統一寄送到省科技事務中心。上述項目材料由推薦單位負責統一報送。
(三)項目受理咨詢
江西省科技事務中心(南昌市東湖區省政府大院東三路2號,原工商局大樓9樓)
聯系人:豐濤、謝一虹
電話:0791-88175549、86200587
電子信箱:jxkjgl@163.com
(四)項目業務咨詢
省科技廳基礎研究與前沿技術處
電話:0791-86268171、86397207
(五)系統技術支持及電子印章事項咨詢
省科技信息研究所,聯系電話:0791-86226025。
電子印章事項咨詢:行政事業類單位用章答疑QQ群號:172195919。
企業類單位用章答疑QQ群號:855271960。
附件:
1.申報流程
江西省科學技術廳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