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科委】順義區科學技術委員會 關于開展2024年度區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10-10 來源: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政府各相關單位:
為促進我區孵化器高質量發展,打造梯度接續培育體系,根據《順義區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管理辦法(試行)》(順科字〔2022〕21號)(附件1)規定,現開展2024年度順義區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工作,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發展方向明確,產業聚焦清晰,具備完善的運營管理體系和孵化服務機制。機構實際注冊并運營滿2年,建有企業臺賬(在孵企業與畢業企業)、服務機構庫和重點項目庫;
(二)擁有職業化的孵化服務人才隊伍,專業孵化服務人員占機構人數80%以上,每10家在孵企業至少擁有1名專業孵化服務人員及1名創業導師;
專業孵化服務人員是指具有創業、投融資、企業管理等經驗或經過創業服務相關培訓的孵化空間專職工作人員。創業導師是指接受科技部門、行業協會或孵化器的聘任,能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者提供導向性、專業性、實踐性輔導服務的企業家、科技成果轉化專家、投資專家、管理咨詢專家等;
(三)孵化場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場地面積不低于3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業使用面積(含公共服務面積)占75%以上。如孵化場地為租賃的,應具有3年(含以上)有效租期;
(四)配備自有種子資金或合作的孵化資金規模不低于300萬元人民幣,獲得投融資的在孵企業占比不低于10%,并有不少于2個的資金使用案例;
(五)在孵企業中已申請知識產權的企業占在孵企業總數比例不低于30%或擁有有效知識產權的企業占比不低于20%;
(六)在孵企業不低于20家,且年企業畢業率15%以上;
(七)在同一產業領域從事研發、生產的企業占在孵企業總數的75%以上,且提供細分產業的精準孵化服務,擁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務平臺,能夠提供研究開發、檢驗檢測、小試中試等專業技術服務的可按專業孵化器進行認定管理。專業孵化器內在孵企業不低于15家;
(八)在孵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1.主要從事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發、生產和服務,應滿足科技型中小企業相關要求;
2.企業注冊地和主要研發、辦公場所須在本孵化器場地內,入駐時成立時間不超過24個月;
3.孵化時限原則上不超過48個月,從事生物醫藥、現代農業、集成電路等特殊領域的企業,孵化時限不超過60個月。
(九)企業從孵化器中畢業應至少符合以下條件中的一項:
1.經國家備案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
2.累計獲得天使投資或風險投資超過500萬元;
3.連續2年營業收入累計超過1000萬元;
4.被兼并、收購或在國內外資本市場掛牌、上市。
(十)獲得市級以上認定的孵化器自動獲得相應區級認定。
二、申報程序
(一)申報單位須與所在屬地對接,將紙質版材料一份、蓋章PDF掃描件(U盤拷貝),于10月31日17:00前報送至屬地,由屬地匯總、審核申報材料;
(二)經屬地審核同意的項目,由屬地于10月31日17:00前將整套申報材料統一報送至區科委;
(三)區科委根據申報情況,委托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合規性審核、組織專家評審以及實地核查;
(四)區科委確定擬認定區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名單;
(五)區科委對擬認定區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名單進行公示,對經公示無異議的申報單位,由區科委予以公布名單。
三、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單位填寫《順義區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書》(附件2),紙質版材料一份,一律使用A4紙,不同類型的附件材料之間用彩頁隔開,并在彩頁上注明附件內容。所有材料合并膠裝成冊,根據申報要求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和騎縫章;蓋章PDF掃描件(U盤拷貝)。
四、申報時間
各申報單位須于2024年10月31日17:00前,將申報材料紙質版一份、蓋章PDF掃描件(U盤拷貝)報送至屬地,逾期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申報資格。
五、區科委聯系方式
聯系人:李軒、趙宇萱;聯系方式:69444902
附件1:順科字〔2022〕21號(順義區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管理辦法).pdf
順義區科學技術委員會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