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試點開展2024年度長三角科技創新共同體聯合攻關(基礎研究)項目申報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10-30 來源: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滬科〔2024〕29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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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深化落實《長三角科技創新共同體建設發展規劃》《長三角科技創新共同體聯合攻關合作機制》《上海市科委、江蘇省科技廳、浙江省科技廳、安徽省科技廳關于加強基礎研究合作的框架協議》等文件要求,推動長三角服務國家戰略、強化科技使命擔當,打造全國原始創新高地和高精尖產業承載區,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江蘇省科學技術廳、安徽省科學技術廳聯合啟動2024年度長三角科技創新共同體聯合攻關(基礎研究)項目申報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圍
本指南面向集成電路與電子信息、新材料與先進制造、人口與健康、生物與農業、環境與生態等領域,圍繞長三角區域重要戰略需求,深入挖掘和凝練基礎科學問題,組織和支持優勢力量聯合開展產業目標導向明確的應用基礎研究,支撐和引領產業創新發展。
二、申報流程
1.申報單位根據指南內容,以項目形式組織申報,項目可下設子課題。項目應整體申報,須覆蓋相應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內容。項目設1名負責人,每個子課題設1名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可擔任其中1個子課題負責人。
2.申報單位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https://service.most.gov.cn/)-項目申報-左側導航欄中地方科技計劃-新項目申請,按系統提示,填寫并提交項目申報書。
項目申報書應包括相關協議和承諾。項目牽頭單位應與所有參與單位簽署聯合申報協議,并明確協議簽署時間;項目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須簽署誠信承諾書等。相關單位要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等要求,加強對申報材料審核把關,杜絕夸大不實甚至弄虛作假。
3.申報信息經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江蘇省科學技術廳、安徽省科學技術廳預審核,由工作專班集中推薦。
4.由指定管理機構受理申報書并組織評審。根據評審結果,經報長三角科技創新共同體建設工作專班審議后,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江蘇省科學技術廳、安徽省科學技術廳共同擇優立項。
三、申報要求
1.項目牽頭單位須為注冊在上海市、江蘇省、安徽省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具有較強的研究開發、組織科研和推動項目實施的基礎和條件。
2.相關省市指南項目須由本省市的單位牽頭承擔,鼓勵其他省市單位作為子課題單位或參與單位共同開展合作研究。鼓勵項目牽頭單位與本省市具有研究能力的企業開展合作研究。企業作為項目牽頭單位、子課題單位或參與單位的,應當提供項目配套經費。其中,企業作為項目牽頭單位或子課題單位的,與財政經費投入比例不低于2:1。
3.項目實施周期不得超過5年。
4.項目負責人應具有領導和組織開展科研的能力,能高效組織和推進跨區域科研攻關、團隊構建及資源配置,有力協調落實項目各項任務。
5.項目申報單位和項目負責人誠信狀況良好,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四、填報要求
預算編制應結合項目申報單位現有基礎及支撐條件,根據任務目標的實際需要,按照“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的原則,科學合理、實事求是進行編制,并符合項目牽頭單位所在地科技廳(委)項目管理相關辦法要求。
五、申報方式
項目申報單位按要求通過國科管系統進行網上填報。申報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
網上填報起始時間為2024年10月31日8:00,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13日16:00。
六、聯系方式
技術咨詢:010-58882999(中繼線),program@istic.ac.cn
業務咨詢:021-24197781、24197749,lhgg@sstec.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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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三角科技創新共同體建設工作專班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代章)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