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科學技術廳關于2024年度江西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11-01 來源:江西省科技廳贛科成發〔2024〕24號
各有關單位、專家:
根據國家科技獎勵制度改革精神和《江西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現將2024年度江西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名原則
1.提名者應當堅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提名服務國家戰略需求、支撐引領我省重點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重大成果,特別是從0到1的重大科學發現和基礎理論創新、在關鍵核心技術領域取得重大突破、搶占科技和產業發展制高點的戰略性、前沿性成果,強化對國家和我省重大科技任務、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工程的支持。
2.提名者應當提名真正作出創造性貢獻的科學家和一線科技人員。僅從事組織領導、行政管理或輔助服務的人員不得作為省科學技術獎候選人。各級黨政部門、公務員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人員,一般不得作為省科技獎的候選者,曾經在企事業單位從事相關工作且有實際貢獻并能提供有效佐證的除外。同一提名項目的候選者應當按照貢獻大小排序。對于曾擔任領軍技術專家的領導干部以及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參評的,提名者應嚴格甄別其任職期間的科技成果。
3.提名者應當堅持以德為先,以學術專業水平為重要標準,秉持科學精神,弘揚良好作風學風,對候選人政治、品行、水平、作風、廉潔等情況進行審核,嚴格履行提名、答辯、異議處理等責任。
二、提名方式
江西省科學技術獎(以下稱江西省科技獎)實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薦。提名者向江西省科學技術獎勵專項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稱獎勵辦)正式提名前,應征得項目主要完成人及其工作單位和完成單位的同意。提名后發現存在不符合提名條件的,提名者應當及時向獎勵辦提出撤銷提名的申請。
提名方式分為專家提名和單位提名(以下統稱為提名者)。
(一)提名者資格
1.專家提名
提名專家包括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江西省科學技術特別貢獻獎獲獎者;年齡不超過(含)70周歲(1954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獲獎第一完成人。其中,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江西省科學技術特別貢獻獎獲獎者可以獨立提名,且獎種不限。其他提名專家學者可以每年度與他人聯合提名所熟悉專業領域的項目1項。
鼓勵聯合提名,聯合提名時列第一位的專家為責任專家。提名專家應在本人熟悉學科領域范圍內進行提名,責任專家應在本人從事學科專業(一級學科)內提名。提名專家不能作為同年度提名項目完成人,并應回避本人提名項目所在獎種評審委員會、評審組(含網評組)的評審活動。2名以上(含2名)專家聯合提名時,與提名項目第一完成人同一單位的專家不超過1人。
2.單位提名
提名單位應當建立科學合理的遴選機制,優中選優,提名本學科、本行業、本地區、本部門的優秀項目。提名單位包括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直屬機構,以及經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認定的具有提名資格的其他單位。提名單位的提名獎種和數量不限。
(二)提名要求
提名者應嚴格按照本通知及《2024年度江西省科學技術獎勵提名工作手冊》(見附件2,以下稱《手冊》)要求,充分了解被提名人選或項目的真實情況,合理選擇提名獎種和等級。被提名人選所在單位、被提名項目第一完成人所屬單位(或第一完成單位)對提名材料負有審核責任,應書面承諾已對提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成審核。提名者應認真履行提名責任,對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嚴格把關。
三、候選項目(人選)的基本條件
候選項目(人選)必須符合《江西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及其實施細則和《手冊》的要求,以及以下具體條件:
1.同一候選人或同一科學技術內容不得被重復提名。
2.候選項目完成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1個被提名項目的完成人。上兩個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省科技獎獲獎項目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為本年度候選項目的完成人(特別貢獻獎和科技青年獎除外)。候選項目附件所列驗收、鑒定(評價)的專家組成員,不得作為該項目的完成人。
3.候選項目完成人之間、完成單位之間在項目實施期間應具有實質性的合作關系。
4.被提名特別貢獻獎,以及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特等獎的,應當征求3名以上熟悉該學科領域院士的意見。
5.候選項目(人選)所使用的技術內容不得涉密。
6.候選項目(人選)的支撐成果,應在2024年1月1日前取得,包括論文、專著的發表,專利的授權,標準規范、各類行政許可的取得,以及科技計劃項目的驗收等(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7.未列入候選項目(人選)完成人的論文、專著的作者,以及知識產權和標準規范等的權利人(發明專利指發明人),須征得相關人員的知情同意。知情同意材料由第一完成人所屬單位審核并加蓋公章后,第一完成人(候選人)上傳至提名者備案。電子版知情同意材料由提名者存檔備查,紙質版知情同意材料由第一完成人(候選人)存檔備查。知情同意材料由第一完成人(候選人)在提交提名書時同步上傳至江西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稱科管系統)(https://kjgl.kjt.jiangxi.gov.cn/#/index),詳細操作指引可在系統開放后下載《科技獎勵系統用戶操作手冊》查看。
8.被提名技術發明獎和科技進步獎的項目,應當是技術成熟,整體技術經兩年以上(即2022年1月1日前)較大規模的實施應用,產生了顯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生態環境效益,為江西省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做出了很大貢獻,并提供應用情況和效果(效益)佐證材料。未在本省直接應用的項目,應提供我省完成單位獲得的經濟效益證明。應用證明和經濟社會效益證明材料出具時間應在2024年1月1日后,且經濟效益證明須加蓋財務公章及單位公章(含科技青年獎)。
9.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技進步獎(科普類除外),均應根據科技部《科技成果登記辦法》,于2024年11月25日前在科技成果登記機構完成成果登記,且該成果公示期間無異議。與被提名項目無關的成果,不得作為申報省科技獎的登記成果。省科技廳科技成果登記機構: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創新資源共享服務科;聯系人:劉書玲;聯系電話:0791-86296194;聯系地址:南昌市東湖區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號省科技廳大樓510室,郵編330046。
各獎種申報的其他具體要求見《手冊》。
四、科研誠信與懲戒
省科技獎勵實行科研誠信全過程管理,被提名人選以及被提名項目完成人、完成單位應具備良好的科研誠信,對存在違背科研誠信要求和其他違規違紀行為的,實行“一票否決”。被提名人選、被提名項目第一完成人作為第一責任人,對提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負主體責任。如有弄虛作假、冒名頂替、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科研失信行為的,一經查實,按照《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科學技術部令第19號)《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國科發監〔2022〕221號)等規定處理。
五、提名有關事項
(一)提名渠道
省科技獎的提名渠道,原則上按照提名項目(人選)第一完成人(人選)所屬單位或第一完成單位的直屬或屬地關系,經符合《江西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規定的提名者審查合格后提名。中央在贛單位的提名項目(人選),可以按照屬地關系、行業歸口關系或代管關系等提名。省科技廳直屬單位和沒有明確主管單位的提名項目(人選)由所在地設區市提名。?
(二)提名資格申請
1.專家提名
省內的責任提名專家申請提名資格認定時,由其所在單位通過科管系統創建賬號,提名專家獲得賬號登錄系統,在“用戶中心”→“維護個人信息”頁面,填寫專家提名申請表,上傳證明材料,待省科技廳審核通過后獲得提名資格。
省外的責任提名專家申請提名資格認定時,應先在科管系統注冊。注冊后登錄系統,在“用戶中心”→“資質認定”頁面,填寫專家提名申請表,上傳證明材料,待省科技廳審核通過后獲得提名資格。
2.單位提名
(1)原已具有提名資格的單位,不需要重新認定提名資格??稍诳乒芟到y開放后,登錄系統,下載《科技獎勵系統用戶操作手冊》,查看具體操作流程。
(2)原已在科管系統注冊,但沒有提名資格的單位,可登錄科管系統,在“用戶中心”→“資質認定”頁面,填寫提名單位申請表,上傳證明材料,待省科技廳審核通過后獲得提名資格。
(3)原未在科管系統注冊,也沒有提名資格的單位,應先在科管系統注冊。注冊后登錄系統,在“用戶中心”→“資質認定”頁面,填寫提名單位申請表,上傳證明材料,待省科技廳審核通過后獲得提名資格。
獲得提名資格的專家和單位,可通過登錄名及密碼登錄科管系統,選擇應用“科技獎勵管理系統”依次打開“提名管理”→“提名號管理”→“生成提名號”功能,輸入被提名的項目第一完成人(候選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后,點擊確認即可生成提名號。詳細操作指引可在獲得提名資格后,下載《科技獎勵系統用戶操作手冊》查看。
(三)提名書填寫要求
提名書是省科技獎評審的主要依據,請提名者按照本通知和《手冊》要求、認真組織好提名材料的填寫。
提名項目的第一完成人可于2024年12月1日起,使用科管系統賬號及密碼登錄,點擊系統右側“工作臺”→“應用”→“科技獎勵系統”菜單頁面,進入科技獎勵系統。點擊左側“獎勵申報大廳”→“被提名的獎勵類型”→填寫資料。
(四)提名公示
1.公示主體。被提名項目(人選)應在項目所有完成單位(完成人或人選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同時,提名單位提名的,還應在本地區、本部門范圍內通過網絡或書面形式進行公示;提名專家提名的,還應按屬地原則,由第一完成人(候選人)所在單位具備提名資格的業務主管部門或科技主管部門協助進行提名公示。
2.公示內容及時間。公示內容應按照《手冊》要求進行,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核實處理后再次公示無異議的項目方可提名。提名公示需在網絡提名截止前完成。提名的公示情況,由提名者以書面形式與提名書一并報送。
六、提名材料報送要求
(一)專家提名
提名專家報送的材料包括:(1)紙質提名書原件(提名專家親筆簽名)1份,主件、附件應一并裝訂(膠裝),不另加封面;(2)提名項目公示情況及結果。材料由責任提名專家直接寄送或委托工作人員報送。
(二)單位提名
以正式公函的方式報送提名材料。發函要求為: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直屬機構提名應是部門發文;各設區市提名應是人民政府(或其辦公廳)發文;經省科技廳認定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提名單位,應以單位法人名義行文,由本單位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提名單位報送的材料包括:⑴正式公函1份,內容應包括提名項目公示情況及結果,提名項目數量和匯總表;⑵紙質提名書原件(蓋有單位公章)1份,主件、附件應一并裝訂(膠裝),不另加封面。
(三)其他情況
1.提名書項目名稱、完成人(單位)及排名等原則上應與公示材料一致。
2.提名者對評審專家有回避要求的,應提交《回避專家申請表》,詳細說明申請回避的理由,提供證明材料并加蓋提名單位公章或提名專家親筆簽名。
3.提名者應按形式審查的要求認真審查提名書。提名書正式提交后,主件將無法更改。若主件中涉及違反《江西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以及其他形式審查不合格內容的,本年度形式審查不合格。
七、提名時間要求
(一)提名申請時間
2024年11月23日至12月6日24時截止。
(二)提名書網絡提交時間
提名項目完成人在線填報提名書時間截止至2024年12月20日24時;項目單位審核提名書時間截止至2024年12月23日17:30時;提名者在線審核時間截止至2024年12月25日17:30時。各審核部門在規定審核時間范圍內退回修改的項目,在該審核部門審核時間截止前,項目負責人均能重新提交審核。請嚴格按照時間要求做好材料申報和審核工作,逾期將無法提交。
(三)紙質材料報送時間
2024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17:3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八、聯系方式及材料受理
(一)材料受理
受理部門:省科技事務中心
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東三路2號
郵編:330046
聯系人:豐濤 傅婷 周帆順
聯系電話:0791-88175549??0791-86200587
(二)技術支持
1.中移系統集成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0791-86492265
2.省科技基礎條件平臺中心
聯?系?人:舒毅
聯系電話:0791-86490116
技術咨詢QO:51982349
(三)獎勵政策咨詢
省科技廳科技成果轉化促進處
聯系人:毛永紅
聯系電話:0791-86284608
(四)各設區市科技局聯系方式
南昌市科技局:0791-83884248
九江市科技局:0792-8237184
景德鎮市科技局:0798-2182007
萍鄉市科技局:0799-6832631
新余市科技局:0790-6441054
鷹潭市科技局:0701-6232579
贛州市科技局:0797-8991576
宜春市科技局:0795-3222238
上饒市科技局:0793-8210543
吉安市科技局:0796-8230932
撫州市科技局:0794-8236985
贛江新區創新發展局:0791-87378863
南昌高新區科經局:0791-88821235
附件:
1.回避專家申請表
江西省科學技術廳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