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興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2024年第四季度《北京市工作居住證》需求申報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11-06 來源: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政府各申報單位:
為扎實做好我區《北京市工作居住證》(以下簡稱工作居住證)辦理工作,根據《大興區〈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現面向全區公開征集2024年第四季度工作居住證辦理需求,具體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應在大興區注冊、納稅且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外國(地區)、外埠企業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所屬產業領域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及大興區產業發展規劃,符合《大興區〈北京市工作居住證〉辦理指南》所列的申請單位基本條件要求。
二、申報時間
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
逾期未申報的,視為2024年第四季度無辦理需求。
三、申報方式
采取“電子郵件”方式進行需求申報。
請2024年第四季度存在工作居住證辦理需求且符合我區辦理資格條件的用人單位,按照如下要求準備相關申報材料,于要求的申報時限內,將全部申報材料打包壓縮后發送至所屬轄區屬地相關部門(聯系電話、電子郵箱見附件3)。申報辦理需求的電子郵件主題統一命名為“2024年第四季度工作居住證辦理需求-單位全稱-聯系人-聯系人手機號”,申報材料發送后請務必聯系屬地部門進行確認。
相關申報材料包括:
1.大興區2024年第四季度工作居住證申報需求信息表(見附件1)EXCEL電子版及加蓋單位公章的紙質版掃描件;
2.申請辦理人員名冊(見附件2)EXCEL電子版及加蓋單位公章的紙質版掃描件;
3.涉稅信息查詢結果告知書(稅款所屬期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打印方式見附件5)加蓋單位公章的紙質版掃描件;
4.企業資質佐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期內的國家高新企業證書、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證書等)。
四、注意事項
1.根據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發布的《歷年北京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本市2022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為11297元。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區辦理工作居住證應稅收入標準按照上述基數進行相應倍數核算,即:應稅收入的1.2倍為13556.4元,應稅收入的3倍為33891元,應稅收入的6倍為67782元。
2.大興區人力社保局根據市、區相關規定,結合申報單位的經濟社會貢獻、科技研發、人員規模、勞動關系、本年度一至三季度辦理指標使用等情況確定四季度辦理指標。其中,對于已發放辦理指標但未使用完全的用人單位,將結合情況給予四季度辦理指標減發、停發等處理。未獲批指標的用人單位無法辦理工作居住證新辦業務。四季度新辦指標分配結果將通過屬地部門反饋申報單位,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3.各用人單位須按照申報時間、申報材料等要求完成辦理需求申報工作。各單位要認真規劃本單位人才梯隊建設,突出緊缺專業人才和核心骨干人才,突出急需緊迫辦理需求,擇優就需如實申報,杜絕虛報需求。第四季度核定分配的新辦指標規定時限內未使用的,將統一進行收回,并將視情況壓減后續辦理指標數量、暫停業務辦理等處理。
附件1:大興區2024年第四季度工作居住證申報需求信息表.xlsx
北京市大興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