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吉林省氫能產業綜合研究院建設方案》《關于調整吉林省氫能產業綜合研究院省級資金支持方式的請示》《吉林省科技發展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吉林省科技創新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現將吉林省氫能產業綜合研究院科技專項(以下簡稱氫能院、氫能專項)2024年度項目申報指南予以公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本指南只受理非涉密項目申報,申報材料和附件材料嚴禁出現“X密”“內部”“非公開”等字樣。氫能專項優先支持氫能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成果轉化及產業化項目,并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完成該項目所需的相關學術背景、科研能力或產業化經歷,以及完成項目所需要的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
(二)申報項目具有良好的前期工作基礎。制定的技術方案應圍繞氫能產業發展需求,具有原創性、引領性,能夠形成自主知識產權,且內容重點突出、產業化路徑明確、實施計劃詳實、預算安排合理;
(三)產業化項目必須與企業合作,項目成果必須在吉林省域內轉化應用。
二、組織形式
(一)氫能專項由吉林省科技創新研究院(以下簡稱科研院)定向委托氫能院組織實施,并參與項目形成的知識產權權益分配。
(二)申報項目需與氫能院簽署合作協議(包括合作內容、經費投入、知識產權歸屬等)并與氫能院聯合申報。氫能院可自主申報項目。
三、申報立項
項目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和紙件申報并行的方式,網上申報材料與紙件申報材料一致,主要包括項目申報書、經費預算書、合作協議等。
(一)材料填報
1.網上填報。項目申報人登錄吉林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https://www.jlkjxm.com/),進行網上填報、上傳相關材料后完成提交,并經推薦單位審核推薦后下載打印紙件申報書及附件,一式2份裝訂成冊,報送推薦單位。申報單位應認真核對申報材料,并對真實性負責,信息提交后不予修改,如填報有誤,后果自負。
2.審核推薦。中省直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對本單位申報的項目進行審核推薦;各市(州)、縣(市、區)、國家級高新區等科技管理部門、財政管理部門對轄區內企業和省直以下事業單位等申報的項目進行審核推薦。推薦單位在紙件申報書中加蓋公章,出具正式推薦公函(附推薦項目名單)。推薦單位應對項目牽頭單位、參與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及團隊成員是否存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進行審核,并對推薦項目的真實性和可靠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的,要按照有關項目及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3.報送申報材料。推薦單位匯總所推薦項目的紙質申報材料,連同正式推薦公函(一式2份,加蓋公章的紅頭文件),報送至吉林省科技創新平臺管理中心,無正式推薦公函,不予受理。?
4.申報時間。網上申報受理時間為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16時,在線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2日16時,紙件受理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4日16時(如果采用郵寄方式,以快遞寄出時間為準,吉林省科技創新平臺管理中心聯系人及地址見本文第六部分)。
(二)評審立項
省科技廳會同科研院,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論證,確定擬支持的項目。原則上產業化項目占年度立項總數80%及以上。
(三)項目執行期
項目執行期一般為兩年,自項目任務書簽訂日起算。
四、注意事項
(一)撥款信息采集
項目申報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填寫《撥款信息采集表》,務必確保信息準確無誤,立項后項目經費按此撥付。因填報信息錯誤導致經費無法撥付的,由項目申報單位承擔責任,并按項目撤銷程序辦理。
(二)申報書填寫
項目申報單位應認真填寫項目申報書,申報書相關內容將作為項目任務書簽訂、項目驗收、績效考核的依據,原則上不得修改。
五、有關要求
(一)限項要求
按照《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 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吉林省科技發展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吉林省科技發展計劃2025年度項目指南》等有關要求執行。
(二)科研誠信要求
項目牽頭單位、參與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及團隊成員應符合科研誠信管理要求,不在禁止承擔或參與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財政性資金支持的科技活動期限內,并遵守科研誠信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范。在項目申報前,項目牽頭單位應對項目負責人和項目團隊成員進行科研誠信審核,并組織簽訂科研誠信承諾書。在項目推薦前,項目推薦單位應對項目牽頭單位和項目參與單位進行科研誠信審核,并組織簽訂科研誠信承諾書。
(三)科技安全要求
項目承擔單位為科技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嚴格執行科技安全領域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相關政策,健全風險防范化解機制,確保項目安全、有序實施。
(四)企業申報要求
企業作為牽頭申報單位的,2023年度R&D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應不低于1%(科技服務類企業或研發投入超1000萬元的企業不做此要求);企業成立不滿一年的,按實際成立時間計算,企業應提供稅務門核實的數據或審計報告或其它相關材料為證。企業牽頭申報或參與聯合申報的項目,財政資金資助比例最高不超過總經費50%,其余資金由企業自行籌措足額到位。
六、聯系方式
(一)吉林省科技廳重大任務與省實驗室處:趙泉臻;
電話:0431-88955913;
地址:長春市南關區民康路522號433辦公室。
(二)吉林省科技創新研究院:趙志浩;
電話:18846136321;
地址:長春市南關區民康路522號。
(三)吉林省氫能產業綜合研究院:張海濤;
電話:0431-85262853;
地址:長春市人民大街5625號中國科學院長春應用化學研究所科技處。
(四)吉林省科技創新平臺管理中心:鄒連楊;
電話:0431—89101531、0431—89101532;
地址:長春市前進大街1244號吉林省創企人才孵化器東門一層(吉林省科技廳科技園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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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吉林省氫能產業綜合研究院科技專項2024年度項目申報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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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科學技術廳? 吉林省財政廳
2024年11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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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陳延光
復審:高俊興
終審:呂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