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修訂《廣西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部分內容的通知(桂科發〔2024〕272號)
發布時間:2024-11-20 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做好到期專項資金報批及管理辦法修訂有關工作的通知》(桂財預〔2024〕82)等有關文件精神,經研究,現將相關資金管理辦法修訂內容通知如下:
一、將《廣西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桂科政字〔2018〕70號)“第九章 附則”的第四十條修訂為“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此前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行”。
二、將《廣西壯族自治區創新驅動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修訂)》(桂財教〔2022〕36號)“第七章 附則”的第三十條修訂為“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2017年印發的《自治區創新驅動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桂財教〔2017〕59號)同時廢止”。
三、上述條款的修訂內容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施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2024年11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