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自治區財政廳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四季度工業經濟工作政策補助資金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12-05 來源:綜合處桂工信綜合〔2024〕932 號
各市、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財政部門,各相關企業:
根據《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做好2024年四季度工業經濟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桂工信規范〔2024〕10號)要求,現組織開展2024年四季度工業經濟工作政策補助資金申報工作,具體事項如下。
一、支持企業增產增效
(一)支持有基數的工業企業加快生產。
1.支持對象。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工業企業可以申報:
(1)去年同期基數不為零(2023年四季度當季產值不為零)的工業企業。
(2)2024年四季度當季產值、工業用電量、利潤總額、就業人數等指標增長達到一定條件。
(3)不屬于以下類型企業:①壟斷性和對民營資本相對封閉的行業(產業)企業;②近兩年在環保、安全、質量、納稅、統計等方面存在嚴重不良信用記錄的企業;③集團公司已提出申報的下屬企業。
2.補助標準。
根據企業2024年四季度當季產值、用電、利潤、就業人數等指標增長情況,不同類型企業可按下表其中任意一項條件進行申報(不得重復申報)。注:補助標準為上限標準,補助比例可按照資金額度、政策效果等情況適當調整。
序號 |
企業類型 |
四季度當季產值同比增速 |
四季度當季其他參考指標 |
補助標準 |
1 |
不限行業 |
≥10% |
四季度當季工業用電量、利潤總額、就業人數的其中一項同比增量大于零 |
對2024年四季度當季產值在5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企業,按最高不超過2024年四季度當季產值增量的1%給予補助。四季度當季產值小于5億元的,補助上限標準為50萬元;四季度當季產值大于或等于5億元且小于10億元的,補助上限標準為75萬元;四季度當季產值大于或等于10億元的,補助上限標準為100萬元。補助資金以萬元為最小單位,低于5萬元的不予補助。 |
2 |
醫藥、坯綢、木材加工等3個困難行業的企業 |
≥5% |
四季度當季工業用電量、利潤總額、就業人數的其中一項同比增量大于零 |
對2024年四季度當季產值在25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企業,按最高不超過2024年四季度當季產值增量的1%給予補助。四季度當季產值小于5億元的,補助上限標準為50萬元;四季度當季產值大于或等于5億元且小于10億元的,補助上限標準為75萬元;四季度當季產值大于或等于10億元的,補助上限標準為100萬元。補助資金以萬元為最小單位,低于5萬元的不予補助。 |
3 |
電子信息困難行業的企業 |
≥5% |
四季度當季工業用電量、利潤總額、就業人數的其中一項同比增量大于零 |
對2024年四季度當季產值在5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企業,按最高不超過2024年四季度當季產值增量的1%給予補助。四季度當季產值小于5億元的,補助上限標準為50萬元;四季度當季產值大于或等于5億元且小于10億元的,補助上限標準為75萬元;四季度當季產值大于或等于10億元的,補助上限標準為100萬元。補助資金以萬元為最小單位,低于5萬元的不予補助。 |
4 |
建材、短流程鋼鐵等2個困難行業的企業 |
≥3% |
四季度當季工業用電量、利潤總額、就業人數的其中一項同比增量大于零 |
對2024年四季度當季產值在5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企業,按最高不超過2024年四季度當季產值增量的1%給予補助。四季度當季產值小于5億元的,補助上限標準為50萬元;四季度當季產值大于或等于5億元且小于10億元的,補助上限標準為75萬元;四季度當季產值大于或等于10億元的,補助上限標準為100萬元。補助資金以萬元為最小單位,低于5萬元的不予補助。 |
5 |
糧油加工困難行業的企業 |
>0% |
四季度當季工業用電量、利潤總額、就業人數的其中一項同比增量大于零 |
對2024年四季度當季產值在5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企業,按最高不超過2024年四季度當季產值增量的1%給予補助。四季度當季產值小于5億元的,補助上限標準為50萬元;四季度當季產值大于或等于5億元且小于10億元的,補助上限標準為75萬元;四季度當季產值大于或等于10億元的,補助上限標準為100萬元。補助資金以萬元為最小單位,低于5萬元的不予補助。 |
3.申報材料。
(1)支持有基數的工業企業加快生產補助資金申報表(附件1);
(2)有關設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合相關部門審核材料;
(3)企業申報承諾書(附件12)。
4.責任處室。
綜合處,聯系電話:0771-8095281,郵箱:zhc@gxt.gxzf.gov.cn。
(二)支持無基數的新建投產工業企業加快釋放產能。
1.支持對象。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工業企業可以申報:
(1)2024年1月1日(含)后新建投產入庫的工業企業;
(2)2024年四季度當季產值總量達到一定條件。
(3)不屬于以下類型企業:①壟斷性和對民營資本相對封閉的行業(產業)企業;②近兩年在環保、安全、質量、納稅、統計等方面存在嚴重不良信用記錄的企業;③集團公司已提出申報的下屬企業。
2.補助標準。
企業類型 |
補助標準 |
不限行業 |
對2024年四季度當季產值大于25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2億元、5億元、10億元、30億元的,分別給予每家企業10萬元、15萬元、20萬元、25萬元、50萬元、75萬元、100萬元補助。 |
3.申報材料。
(1)支持無基數的新建投產工業企業加快釋放產能補助資金申報表(附件2);
(2)有關設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合相關部門審核材料;
(3)企業申報承諾書(附件12)。
4.責任處室。
綜合處,聯系電話:0771-8095281,郵箱:zhc@gxt.gxzf.gov.cn。
(三)支持產值首次突破2000萬元的工業企業提速增效。
1.支持對象。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工業企業可以申報:
(1)2024年全年產值首次突破2000萬元的工業企業;
(2)2024年全年產值增速達到一定條件。
(3)不屬于以下類型企業:①壟斷性和對民營資本相對封閉的行業(產業)企業;②近兩年在環保、安全、質量、納稅、統計等方面存在嚴重不良信用記錄的企業;③集團公司已提出申報的下屬企業。
2.補助標準。
企業類型 |
2024年全年產值同比增速 |
補助標準 |
不限行業 |
≥10% |
對2024年全年產值首次突破2000萬元且全年產值增速大于或等于10%以上的工業企業,給予每家企業10萬元補助。 |
3.申報材料。
(1)支持產值首次突破2000萬元的工業企業提速增效補助資金申報表(附件3);
(2)有關設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合相關部門審核材料;
(3)企業申報承諾書(附件12)。
4.責任處室。
綜合處,聯系電話:0771-8095281,郵箱:zhc@gxt.gxzf.gov.cn。
二、支持重點工業項目加快投資
(一)支持對象。
滿足以下條件的工業項目可以申報:
1.在建重點工業項目:項目2024年四季度實際完成投資1000萬元(含)以上且較2023年四季度投資同比增長,或項目2024年四季度實際完成投資2億元(含)以上。
2.新開工重點工業項目:項目2024年10—12月實現新開工且實際完成投資1000萬元(含)以上的新建工業項目,或實際完成投資500萬元(含)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
3.項目符合國家、自治區相關產業政策、發展規劃,項目投資許可、土地、環保、節能等手續完善。
4.不屬于以下類型企業:(1)壟斷性和對民營資本相對封閉的行業(產業)企業;(2)近兩年在環保、安全、質量、納稅、統計等方面存在嚴重不良信用記錄的企業。
(二)補助標準。
1.投資增量補助。對項目2024年四季度實際完成投資較2023年四季度投資增量部分,按最高不超過增量投資額的0.5%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低于5萬元的不予補助。
2.重大項目補助。2024年四季度實際完成投資2億元(含)以上,按最高不超過實際投資額的0.3%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低于5萬元的不予補助。
3.新開工重點工業項目補助。
(1)新建工業項目。2024年10—12月實現新開工的新建工業項目,對四季度實際完成投資大于1000萬元、2000萬元、3000萬元、4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分別給予項目業主10萬元、15萬元、20萬元、25萬元、50萬元、75萬元補助。
(2)技術改造項目。2024年10—12月實現新開工的技術改造項目,對四季度實際完成投資大于5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3000萬元、4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分別給予項目業主10萬元、15萬元、20萬元、25萬元、30萬元、55萬元、80萬元補助。
項目同時符合以上三類補助條件的,僅享受其中一類補助。本補助比例為上限標準,補助比例可按照資金額度、政策效果等情況進行調整。本補助政策為四季度重點工業項目擴大投資專項政策,此前已獲得自治區本級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可疊加享受本補助政策。
(三)申報材料。
1.支持重點工業項目加快投資補助申報表(附件4);
2.有關設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合相關部門審核材料;
3.企業申報承諾書(附件12)。
(四)責任處室。
投資處,聯系電話:0771-8011169,郵箱:trzc@gxt.gxzf.gov.cn。
三、階段性工業企業增量用電獎勵
(一)支持對象。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工業企業可以申報:
1.2024年四季度當季產值達到1000萬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速達到10%(含)以上。
2.企業不在廣西“兩高”項目管理目錄規定的工序或產品范圍,具備獨立電量計量條件。
3.不屬于以下類型企業:①壟斷性和對民營資本相對封閉的行業(產業)企業;②近兩年在環保、安全、質量、納稅、統計等方面存在嚴重不良信用記錄的企業;③集團公司已提出申報的下屬企業。
(二)補助標準。
對符合條件的申報企業,按四季度外購電量較基數電量增量部分給予獎勵,產值同比增長10%(含)—11%的每千瓦時補助0.10元,產值同比增長11%(含)—13%的每千瓦時補助0.12元,產值同比增長13%(含)—15%的每千瓦時補助0.14元,產值同比增長15%以上的每千瓦時補助0.16元。對于基數電量為0的企業,補助標準為每千瓦時0.05元。每家企業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單個企業補助金額低于5萬元的不予補助。以上每千瓦時補助金額為上限標準,每千瓦時補助金額可按照資金額度、政策效果等情況適當調整。
備注:基數電量為2023年四季度兩部制外購電量,超出基數電量的兩部制外購電量為增量電量。
(三)申報材料。
1.階段性工業企業增量用電獎補資金申報表(附件5);
2.有關設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合供電等部門審核材料;
3.企業申報承諾書(附件12)。
(四)責任處室。
經濟運行處,聯系電話:0771-8095273,郵箱:jjyxc@gxt.gxzf.gov.cn。
四、支持企業開拓市場
(一)支持舉辦產銷對接活動。
1.支持對象。
2024年四季度舉辦新產品發布會、產品訂貨會、產品展銷推介等活動,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備案的工業企業。
2.補助標準。
2024年四季度舉辦新品發布會、產品訂貨會、產品展銷推介等活動并且當季度工業產值達到500萬元(含)以上、同比增速達到10%(含)以上的工業企業,對企業實際發生的場地租賃、會場搭建等費用給予50%的補助,每家企業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
本補助標準為上限標準,若企業申報補助資金總量超出預算規模,將調整補助標準。
3.申報材料。
(1)支持產銷對接獎補資金申報表(附件6);
(2)企業四季度產值情況表;
(3)企業參加或舉辦促銷活動材料,活動方案、合同(協議)、銀行轉款憑證、發票復印件(蓋單位公章)。
(4)有關設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合相關部門審核材料;
(5)企業申報承諾書(附件12)。
4.責任處室。
開放合作與工業園區處,聯系電話:0771-8011006,郵箱:gxgxtscktc@163.com。
(二)支持工業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
1.支持對象。
2024年四季度參加國內外大型展銷會或廣西區內新開拓境外市場的工業企業。
2.補助標準。
(1)對2024年四季度參加第七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等國內外大型展銷會,且當季工業產值達到500萬元(含)以上的工業企業的展位費給予50%的補助,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5萬元。
(2)對2024年四季度新開拓境外市場出口額100萬元人民幣以上(含100萬元),且當季工業產值達到500萬元(含)以上的工業企業,按照其新開拓境外市場出口額的1%給予補助,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
(3)在境外舉辦新產品發布會、產品訂貨會以及組織展銷會等活動并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備案,當季工業產值達到500萬元(含)以上的工業企業,對企業實際發生的場地租賃、會場搭建、交通等費用給予50%的補助,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30萬元。
本補助標準為上限標準,若企業申報補助資金總量超出預算規模,將調整補助標準。
3.申報材料。
(1)支持工業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獎補資金申報表(附件7);
(2)企業四季度出口情況表;
(3)企業參加國內外大型展銷會的展位費用憑證;企業按申報獎補金額提供相對應的采購合同、出口清單、海關報關單、發票復印件(蓋單位公章);企業在境外開展經貿活動的方案,并提供參加人員食宿、交通票據等憑證。
(4)有關設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合相關部門審核材料;
(5)企業申報承諾書(附件12)。
4.責任處室。
開放合作與工業園區處,聯系電話:0771-8011006,郵箱:gxgxtscktc@163.com。
五、穩定重點行業增長
(一)加力支持整車生產企業“去庫存、優結構、提產值”。
1.支持對象。
2024年全年產值同比實現正增長的汽車整車生產企業可以申報。
2.獎勵標準。
對單個企業2024年10—12月累計產值大于等于2億元、20億元、50億元、100億元、150億元、200億元、250億元的,分別給予20萬元、2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1500萬元、2000萬元、2500萬元獎勵(不累計疊加),對超過250億元的產值,每10億元額外給予500萬元獎勵(不足10億元部分不予獎勵),單個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4000萬元,用于提升產銷量、調整庫存結構、保障用工和關鍵零部件保供等方面。
3.申報材料。
(1)汽車整車生產企業穩增長獎勵補助資金申報表(附件8);
(2)企業申報承諾書(附件12);
(3)有關設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合相關部門的審核材料。
4.責任處室。
裝備工業處,聯系電話:0771-8015889,郵箱:jxc@gxt.gxzf.gov.cn。
(二)支持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生產企業保障整車企業生產。
1.支持對象。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可以申報:①新能源汽車用動力電池生產企業;②2024年全年產值同比增長6%以上。
2.獎勵標準。
2024年第四季度產值環比第三季度增加2500萬元、5000萬元、7500萬元、1億元的,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200萬元獎勵(不累計疊加),用于提升產銷量、支持重點整車企業生產等方面。
3.申報材料。
(1)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生產企業穩增長獎勵補助資金申報表(附件9-1)和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生產企業穩增長獎勵補助資金申報附加說明表(附件9-2);
(2)企業申報承諾書(附件12);
(3)有關設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合相關部門的審核材料。
4.責任處室。
裝備工業處,聯系電話:0771-8015889,郵箱:jxc@gxt.gxzf.gov.cn。
(三)支持工程機械、內燃機行業穩產增產。
1.支持對象。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企業可以申報:①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程機械整機制造企業或內燃機整機制造企業;②2023年第四季度產值不為零;③2024年產值同比增速達到一定條件。
2.獎勵標準。
對2024年全年產值同比增長8%及以上的單個企業按照2024年10—12月產值同比增量的3%給予獎勵。(單個企業獎勵金額低于5萬元的不予獎勵;獎勵金額取整,不足萬元的部分不予獎勵;單個企業在工程機械、內燃機領域不得重復申報;單個企業獎勵不超過500萬元,獎勵用于綠色轉型、開拓市場、提升產銷量等方面)
3.提交材料。
(1)工程機械、內燃機整機制造企業穩增長獎勵補助資金申報表(附件10);
(2)企業申報承諾書(附件12);
(3)有關設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合相關部門的審核材料。
4.責任處室。
裝備工業處,聯系電話:0771-8095125,郵箱:jxc@gxt.gxzf.gov.cn。
(四)鼓勵電子信息制造業企業開展供需對接。
1.支持對象。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工業企業可以申報:
(1)于2024年四季度訂立雙方首次產業供需合作合同的工業企業,雙方四季度產值分別超1000萬元,至少其中一方為電子信息制造業企業,并形成有效供應鏈的。
(2)2024年四季度雙方電子信息產品實際交易額達到一定規模。
(3)不屬于以下類型企業:①壟斷性和對民營資本相對封閉的行業(產業)企業;②近兩年在環保、安全、質量、納稅等方面存在嚴重不良信用記錄的企業;③集團公司已提出申報的下屬企業。
2.補助標準。
企業類型 |
條件 |
補助標準 |
電子信息制造業企業 |
于2024年四季度訂立雙方首次產業供需合作合同的工業企業,雙方四季度產值分別超1000萬元,至少其中一方為電子信息制造業企業,并形成有效供應鏈的。 |
2024年四季度合作雙方電子信息產品實際交易額超過1000萬元的,按實際交易額的1%分別給予合作雙方獎勵,單個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100萬元。 |
3.申報材料。
(1)鼓勵電子信息制造業企業開展供需對接補助資金申報表(附件11);
(2)產業合作供需雙方2024年度資金來往對賬單,四季度合作雙方電子產品購銷合同及發票。
(3)有關設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合相關部門審核材料;
(4)企業關于2024年四季度首次形成產業供需合作關系并形成長期有效供應鏈的承諾書。
4.責任處室。
電子信息處,聯系電話:0771-8095288,郵箱:dzxxc@gxt.gxzf.gov.cn。
六、申報程序
(一)各設區市、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財政部門通知符合條件的企業法人自愿申報,收集申報材料。
(二)本政策措施涉及的各項獎補資金(包括支持企業增產增效、階段性降低工業企業用電成本和穩定重點行業增長獎補資金及其子項目獎補資金)不重復享受,支持重點工業項目加快投資和支持企業開拓市場獎補資金除外。企業法人自愿申請,可就高選擇符合申請條件的其中一項獎補資金進行申報,按要求報送申報材料(匯編成冊加蓋企業公章)。
(三)屬地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對企業填報數據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出具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
(四)各設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負責匯總屬地企業的申報材料,所有申報材料打包統一報送,于2025年1月24日前正式行文報送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
(五)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會同相關部門對各設區市獎補申報材料組織復核,對擬獎補名單予以公示。
(六)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將擬獎補名單及金額報送給自治區財政廳,聯合自治區財政廳下達獎補計劃,各設區市、縣(市、區)財政局收到自治區資金后,應當將資金及時撥付到相關企業。
七、其他事項
(一)本政策措施涉及的獎補資金按照《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做好2024年四季度工業經濟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桂工信規范〔2024〕10號)預算標準控制,各塊資金安排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政策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報企業需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申報支持項目加快投資政策補助資金的項目單位包含法人單位、個體經營戶以及其他單位。申報企業和項目單位應守法經營,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不違反國家、自治區、設區市聯合懲戒政策和制度規定,沒有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對違反規定、統計造假、弄虛作假、項目實施問題嚴重的企業和項目單位,一經查實,收回已發放的補助資金,視情況取消其2到5年內工業和信息化資金申報資格。
(三)獲得獎補資金的企業,須將獎補資金用于擴大生產、項目投資,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四)請各設區市、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財政部門會同屬地相關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嚴格把關,確保企業申報信息準確無誤,對企業填報數據真實性進行嚴格核實,保證申報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五)對于企業申報過程中提出的問題,請各設區市、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按照政策文件規定及培訓內容主動向企業解答。各設區市匯總的申報材料郵寄給我廳。
聯系人及電話:宋宇婷,0771-8095281
郵箱:zhc@gxt.gxzf.gov.cn
地址:南寧市民族大道113號工信大廈601室
郵政編碼:530022。
附件:1.支持有基數的工業企業加快生產補助資金申報表
2.支持無基數的新建投產工業企業加快釋放產能補助資金申報表
3.支持產值首次突破2000萬元的工業企業提速增效補助資金申報表
4.支持重點工業項目加快投資補助資金申報表
5.階段性工業企業增量用電獎補資金申報表
6.支持產銷對接獎補資金申報表
7.支持工業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獎補資金申報表
8.汽車整車生產企業穩增長獎勵補助資金申報表
9-1.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生產企業穩增長獎勵補助資金申報表
9-2.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生產企業穩增長獎勵補助資金申報附加說明表
10.工程機械、內燃機整機制造企業穩增長獎勵補助資金申報表
11.鼓勵電子信息制造業企業開展供需對接補助資金申報表
12.企業申報承諾書
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2024年12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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