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24年度生產領域15批次不合格食品相關產品情況的通告
發布時間:2025-01-06 來源: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第2號
為加強我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領域質量安全監管,2024年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對食品接觸用紙容器、密胺餐具、食品用復合膜袋、月餅過度包裝、茶葉過度包裝等5類食品相關產品開展省級“雙隨機”監督抽檢,共抽檢樣品280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產品明示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65批次,不合格樣品15批次(見附件),檢出三聚氰胺特定遷移量、特定遷移總量(以甲醛計)等食品安全指標問題,以及溶劑殘留量總量、阻隔性能(氧氣)、耐溫試驗(95℃±5℃的油,30min)、包裝空隙率、混裝要求等產品質量相關指標問題。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食品接觸用紙容器
(一)汕頭市三馬塑膠制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淋膜紙盒(規格型號:650mL),耐溫試驗(95℃±5℃的油,30min)項目不符合產品執行的推薦性國家標準規定。
(二)廣東省華禮信食品包裝有限公司生產的淋膜紙餐盒(規格型號:950mL),耐溫試驗(95℃±5℃的油,30min)項目不符合產品執行的推薦性國家標準規定。
二、密胺餐具
(一)佛山市南海天祺筷子加工廠生產的天祺如意筷(黑色),三聚氰胺特定遷移量[4%(體積分數)乙酸,100℃,2h]和特定遷移總量(以甲醛計)[4%(體積分數)乙酸,100℃,2h]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佛山市南海天祺筷子加工廠生產的天祺如意筷(棗紅),三聚氰胺特定遷移量[4%(體積分數)乙酸,100℃,2h]和特定遷移總量(以甲醛計)[4%(體積分數)乙酸,100℃,2h]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食品用復合膜袋
(一)潮州市潮安區庵埠廣祥彩印廠生產的老味道桃酥包裝膜(規格型號:寬度:430mm厚度:65μm),溶劑殘留量總量項目不符合產品執行的企業標準規定。
(二)廣東兆天億包裝材料有限公司生產的新林30G超級大干片食品包裝袋(規格型號:240mm×145mm、厚度:80μm),阻隔性能(氧氣)項目不符合產品執行的企業標準規定。
(三)汕頭市金美印務有限公司生產的牛肉干包裝袋(規格型號:290mm×205mm、厚度:90μm),阻隔性能(氧氣)項目不符合產品執行的企業標準規定。
(四)中山天彩包裝有限公司生產的箭牌卷膜(彩虹糖原果-9g袋裝)(規格型號:寬度:400mm、厚度:77μm),阻隔性能(氧氣)項目不符合產品執行的企業標準規定。
四、月餅過度包裝
(一)新興富豪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至尊上品伍仁月(低糖)(月餅包裝)[規格型號:600克(1×4裝)],包裝空隙率項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
(二)廣東翔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翔順宴會廳生產的四季平安月餅(月餅包裝)[規格型號:500克(125克×4)],包裝空隙率和混裝要求項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
五、茶葉過度包裝
(一)廉江市德道茶葉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茗家村(鄭老師的茶)(茶葉包裝)(規格型號:100g),包裝空隙率項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
(二)陽江市熙之然茶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禮盒金駿眉紅茶(茶葉包裝)(規格型號:288克),包裝空隙率項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
(三)梅州市國興茶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鴨屎香(茶葉)(茶葉包裝)(規格型號:250g×2),包裝空隙率項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
(四)廣寶老號(江門)陳皮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真好喝?小青柑普洱茶(茶葉包裝)(規格型號:250g),包裝空隙率項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
(五)深圳市斯里紅茶業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相遇(紅茶)(茶葉包裝)(規格型號:240g),包裝空隙率項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相關產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包括責令企業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依法組織復查;對存在嚴重質量安全問題的生產企業依法進行查處。
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食品相關產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者名稱和地址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關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產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點擊下載:附件1-7.docx
1.本次抽檢依據和抽檢項目
2.食品接觸用紙容器產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3.密胺餐具產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4.食品用復合膜袋產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5.月餅過度包裝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6.茶葉過度包裝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7.2024年廣東省食品相關產品省級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
8.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