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開展2024年知識產權促進類項目結題驗收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5-02-20 來源: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粵市監辦發〔2025〕216號
各項目承擔單位:
根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管理工作規程(試行)的通知》(粵市監財〔2023〕457號)等規定和相關工作安排,我局將于近期組織對2024年知識產權促進類項目開展結題驗收。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驗收范圍
2024年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知識產權促進類項目和2023年整改類項目。
二、驗收時間
2025年3月。
請各單位根據驗收時間,倒排工作進度,確保按期完成項目合同各項任務。其中,2024年項目的承擔單位,如經過評估,確實無法在驗收時間前完成項目任務的,請于2025年2月26日前向我局提出書面延期申請(蓋章版請交省局知識產權促進處項目負責同志)并在廣東省知識產權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上(http://210.76.74.160/zscq)提交。整改類項目不得延期。
三、驗收方式
根據相關規定,50萬元以下的項目采用專家評審方式組織驗收,5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采用現場答辯、專家評審的方式組織驗收。專家評審組由技術專家、財務專家和法律專家組成。現場答辯每個項目10分鐘,要求制作項目介紹PPT。驗收前,我局將赴200萬元(含)以上項目承擔單位開展現場檢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項目驗收完成后,將對驗收結果予以公布。
四、材料要求
(一)材料內容
驗收材料統一裝訂成冊,封面為白色,封面上端為:“2024年廣東省知識產權專項資金項目結題驗收材料”,下端分別為單位名稱、項目名稱、填報人、聯系電話、時間等信息。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項目合同書復印件、項目實施工作總結報告、項目成果及其佐證材料、項目成果推廣應用情況、項目經費決算表(5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需提交第三方財務審計報告)、財政資金支出明細表、資金支付記賬憑證及相關票據復印件(需注明與開展工作的對應關系)、省級財政資金項目支出績效自評基礎信息表、省級財政資金項目支出績效自評指標評分表及其他相關附件佐證材料等。
驗收材料的相關表格、格式文本請在廣東省知識產權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上下載。
(二)材料提交
本次驗收所需提交材料需在廣東省知識產權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上填報。各項目承擔單位請于2025年3月5日前在上述平臺按要求提交驗收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同時提交5份紙件材料(50萬以上項目還需提供答辯PPT)至省局知識產權促進處。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25年2月18日
(聯系人:梁禧、何鯤,聯系電話:020-38835686、020-83621263,郵寄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西363號1105室)
附件
2024年知識產權促進類結題驗收項目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