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財政廳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申報2010年工業企業能源管理中心建設示范項目國家財政補助資金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0-03-29 來源: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冀財企[2010]20號
各設區財政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直管縣財政局,有關企業:
為加快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促進工業重點節能技術推廣應用,按照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請組織申報2010年工業企業能源管理中心建設示范項目財政補助資金的通知》,現就項目申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項目范圍及條件
(一)項目范圍
2010年重點支持鋼鐵企業能源管理中心建設示范項目,優先支持《鋼鐵企業能源管理中心建設實施方案》(工信部節[2009]365號)內的推廣實施項目,重點是采用先進技術、并按照《鋼鐵企業能源管理中心建設實施方案》中第一類能源管理中心技術要求建設的能源管理中心示范項目(即將數據采集、處理和分析、控制和調度、平衡預測和能源管理等功能進行有機、一體化集成,實現企業能源管理中心系統的管控一體化設計,系統和應用功能比較完善的項目)。
已經建成投產的項目及已獲得2009年財政補助資金的項目不在申報范圍內。
(二)項目條件
1.企業年生產規模在300萬噸鋼以上;
2.企業的主要生產工藝技術及設施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備一定的現場自動化基礎條件,或經過適應性改造能滿足企業能源管理中心系統對數據采集的要求;
3.項目已經審批、核準或備案;
4.主要建設條件基本落實;
5.沒有享受中央財政其他資金支持。
二、申報程序
符合條件的能源管理中心建設項目,由企業(包括省屬企業)提出資金申請報告(見附件3),按照屬地原則報所在地財政、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直屬企業直接報省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企業法人代表要在上報材料上簽字確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各設區市財政、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企業的資金申請報告進行審核匯總后,報省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廳。
各地應嚴格把關,對項目及企業上報的資金申請報告,尤其是節能量測算部分予以審核,確保有據可查。
三、時間要求
請于4月23日前,將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報送省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要求裝訂整齊,同時提供相應材料電子版光盤。逾期不予受理。
財政廳企業處:駱玉榮? 0311-87010233,內線:7019
工信廳節能與綜合利用處:郝立順 0311-87800251
附件:
1.2010年工業企業能源管理中心建設示范項目匯總表
2.企業基本情況表和項目基本情況表
3.工業企業能源管理中心建設示范項目補助資金申請報告編制要點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來源:節能與綜合利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