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鉆地工具的切削元件,包括:
定位在基底上的金剛石臺面;
金剛石臺面的切削面中的凹入部;
在金剛石臺面和基底之間的界面處的、位于基底中的、與金剛石
臺面的切削面中的凹入部對應的成型特征部;
其中,所述成型特征部包括位于所述基底中的凹入部,基底中的
該凹入部具有與金剛石臺面的切削面中的凹入部的形狀類似的形狀;
其中,基底中的該凹入部的至少一部分定位在金剛石臺面的切削
面中的凹入部相對于切削元件的縱軸線的徑向向外位置和徑向向內位
置中的至少其中之一位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切削元件,其中,所述切削面中的所述
凹入部沿著基本形成為圓的路徑延伸。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切削元件,其中,所述切削面中的所述
凹入部沿著基本形成為多邊形的路徑延伸。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切削元件,其中,所述切削面中的所述
凹入部沿著基本形成為Reuleaux多邊形的路徑延伸。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切削元件,其中,金剛石臺面的切削面
中的凹入部的橫截面基本形成為弧。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切削元件,其中,金剛石臺面的切削面
中的凹入部的橫截面基本形成為V形。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切削元件,其中,金剛石臺面包括具有
小于10μ英寸RMS表面粗糙度的表面。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切削元件,其中,金剛石臺面包括具有
小于0.5μ英寸RMS表面粗糙度的表面。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切削元件,還包括定位在所述切削面中
的所述凹入部內的犧牲結構。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切削元件,其中,所述犧牲結構包括覆
蓋凹入部表面的材料層。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切削元件,其中,所述犧牲結構包括陶
瓷、金屬陶瓷和耐火金屬中的至少一種。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切削元件,其中,所述犧牲結構包括
碳化鎢、氧化鋁、鎢、鈮、鉭、鉿和鉬中的至少一種。
13.一種鉆地工具,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切削元件。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鉆地工具,還包括:
定位在所述鉆地工具上的切削深度限制部件,以便于在鉆地操作
期間未被切削的地層與金剛石臺面的切削面中的凹入部之間的相互作
用。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鉆地工具,其中,所述切削深度限制
部件與切削面中的凹入部的最深部分對齊。
16.一種形成切削元件的方法,該方法包括:
將犧牲結構定位在模具中;
將包括金剛石顆粒的粉末狀前體材料定位在所述犧牲結構上方且
與基底相鄰;
按壓并燒結所述粉末狀前體材料以在所述基底上形成金剛石臺
面,金剛石臺面在切削面中具有由所述犧牲結構形成的凹入部,所述
基底在金剛石臺面和基底之間的界面處具有與金剛石臺面的切削面中
的凹入部對應的凹入部;其中,基底中的該凹入部具有與金剛石臺面
的切削面中的凹入部的形狀類似的形狀;其中,基底中的該凹入部的
至少一部分定位在金剛石臺面的切削面中的凹入部相對于切削元件的
縱軸線的徑向向外位置和徑向向內位置中的至少其中之一位置。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在用于任何鉆進操作之
前從金剛石臺面的切削面移除至少一部分所述犧牲結構。
18.根據權利要求16或17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在鉆進操作期間
從金剛石臺面的切削面移除至少一部分所述犧牲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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