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鏈鋸,包括沿縱長方向延伸的殼體,設置于所述殼體內的鏈輪,沿所述
縱長方向伸出所述殼體的導板,圍繞所述導板并與所述鏈輪嚙合的鋸鏈,使
所述鋸鏈張緊的鋸鏈張緊系統,所述鋸鏈張緊系統包括可轉動操作的主動裝
置;受所述主動裝置驅動的從動裝置,所述從動裝置驅動所述導板縱向移動;
以及設置于所述主動裝置與所述從動裝置之間并起傳動作用的離合裝置,其
特征在于:所述離合裝置包括具有內周面和外周面的扭簧,所述扭簧的內周
面和外周面的其中一面接觸所述主動裝置,所述扭簧的內周面和外周面的另
一面接觸所述從動裝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鏈鋸,其特征在于:所述離合裝置具有預設的離合力,
當使所述鏈鋸張緊的張緊力小于所述離合力時,所述扭簧與主動裝置和所述
從動裝置接合;當所述張緊力等于所述離合力時,所述扭簧與所述主動裝置
或所述從動裝置的其中之一產生相對運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鏈鋸,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動裝置包括可繞軸線旋轉
的操作部,所述軸線方向垂直所述縱長方向。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鏈鋸,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動裝置還包括沿軸線方向
固定地與所述操作部配接的手輪,所述手輪具有沿所述軸線延伸設置的手輪
側壁,所述手輪側壁與所述扭簧的所述外周面接觸。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鏈鋸,其特征在于:所述從動裝置包括凸輪件,所述
凸輪件將所述主動裝置的旋轉運動轉化為所述導板的線性運動。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鏈鋸,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輪件包括垂直于所述軸線
設置的凸輪以及位于所述凸輪上向所述手輪延伸的凸輪側壁,所述凸輪側壁
與所述扭簧的所述內周面接觸。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鏈鋸,其特征在于:所述手輪側壁的內徑小于所述扭
簧的外徑,所述凸輪側壁的外徑大于所述扭簧的內徑。
8.根據權利要求7述的鏈鋸,其特征在于:所述扭簧具有第一端部和相對的第
二端部,所述扭簧與所述手輪側壁的接觸位于所述外周面的所述第一端部,
所述扭簧與所述凸輪件側壁的接觸位于所述內周面的所述第二端部。
9.根據權利要7所述的鏈鋸,其特征在于:所述從動裝置還包括連接所述凸輪
件和所述導板的滑片,所述滑片具有抵接所述凸輪件的止擋部和抵接所述導
板的牽引部。
10.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鏈鋸,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部包括螺栓,所述螺栓
穿過所述導板后與所述殼體螺紋連接,沿所述軸線方向上固定所述導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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