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口腔護理器具,包括:手柄和頭部,所述頭部包括端口,所述頭部具有包括空腔的側部,回彈的組織接合區具有帶有多個從其延伸且用于從口腔軟組織表面移除碎屑的凸起的墊片部,所述墊片部和所述端口設置在所述空腔內;所述頭部具有相對側部,所述相對側部包括從其延伸的多個牙齒清潔元件,所述牙齒清潔元件中的一個是硬毛;且所述牙齒清潔元件中的至少一個與所述墊片部和所述凸起是整體的,并且延伸穿過所述端口;所述整體的牙齒清潔元件鄰近所述硬毛,用于清潔牙齒。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以圓錐形成形。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墊片部、所述整體的牙齒清潔元件和凸起由彈性體材料組成。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墊片部、所述整體的牙齒清潔元件和凸起包括同樣的彈性體材料。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端口還包括多個端口,且整體的牙齒清潔元件延伸穿過相應的端口。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整體的牙齒清潔元件具有面向所述硬毛的總體上凹入的表面。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端口還包括設置在所述空腔內的多個端口,且整體的牙齒清潔元件延伸穿過對應的端口;所述整體的牙齒清潔元件總體上圍繞所述硬毛。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整體的牙齒清潔元件中的至少一個具有相對于所述硬毛的凹入的構造。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墊片部、凸起和整體的牙齒清潔元件包括同樣的彈性體材料。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組織接合區的硬度在約8至25肖氏A硬度的范圍內。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以縱向排列和橫向排列設置在所述組織接合區的表面區域上。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凸起的相鄰的橫向排列處于交錯的關系。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端口還包括多個端口,且整體的牙齒清潔元件延伸穿過對應的端口;所述整體的牙齒清潔元件設置在所述頭部的縱向軸線的相對兩側上。14.一種口腔護理器具,包括:手柄,頭部,多個彈性體牙齒清潔元件和從所述頭部的一個側部延伸的硬毛牙齒清潔元件,和設置在所述頭部的相對側部上且位于具有側壁部分的盆形部內的彈性體組織清潔器,所述彈性體牙齒清潔元件與所述組織清潔器形成為整體的構件;所述頭部包括在所述盆形部中的開孔;所述彈性體牙齒清潔元件延伸通過對應的開孔而連接到所述組織清潔器,所述組織清潔器包括基部,所述基部具有從所述基部延伸的多個凸出部。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出部是圓錐形的。16.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組織清潔器具有約8至25肖氏A硬度的硬度。17.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組織清潔器由苯乙烯-乙烯/丁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SEBS)組成。18.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組織清潔器在每平方英寸具有約100至600個凸出部。19.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出部以縱向排列和橫向排列設置在所述基部上。20.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體牙齒清潔元件設置在所述頭部的縱向軸線的相對兩側上。21.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組織清潔器的所述凸出部構造成用于移除上皮細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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