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口腔衛生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口腔衛生裝置具有:
功能部件,其作用于口腔;
電動機,其用于使上述功能部件工作;
主體殼體,其用于保持上述電動機;以及
把持殼體,其覆蓋上述主體殼體的外表面,
上述主體殼體和上述把持殼體包括能夠使上述主體殼體和上述把持殼
體之間相對動作的相對動作構造,
上述相對動作構造作為上述電動機的電源開關發揮作用,
上述相對動作構造包括:
第1旋轉構造,其允許上述主體殼體和上述把持殼體之間的相對旋轉,
作為上述電動機的電源開關發揮作用;以及
第2旋轉構造,其允許上述主體殼體和上述把持殼體之間的相對旋轉,
并能使上述主體殼體和上述把持殼體彼此結合及分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腔衛生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相對動作構造構成為允許上述主體殼體和上述把持殼體之間的相
對旋轉。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口腔衛生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相對動作構造構成為使上述主體殼體和上述把持殼體之間的相對
旋轉位置在斷開上述電動機的電源的第1旋轉位置和接通上述電動機的電源
的第2旋轉位置之間變化,
上述主體殼體的外表面與上述把持殼體的外表面至少在上述第1旋轉位
置形成一體的外表面。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腔衛生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1旋轉構造和上述第2旋轉構造允許上述把持殼體向相對于上述
主體殼體的結合方向的旋轉,并允許上述把持殼體向相對于上述主體殼體的
分離方向的旋轉,上述結合方向與上述分離方向彼此為相反方向,
上述第1旋轉構造在上述把持殼體向上述結合方向旋轉時接通上述電動
機的電源,在上述把持殼體向上述分離方向旋轉時斷開上述電動機的電源。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腔衛生裝置,其特征在于,
用于利用上述第1旋轉構造來切換上述電動機的電源的接通及斷開的第
1操作力比用于利用上述第2旋轉構造來切換上述主體殼體和上述把持殼體
之間的結合狀態及分離狀態的第2操作力小。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腔衛生裝置,其特征在于,
用于利用上述第1旋轉構造來切換上述電動機的電源的接通及斷開的第
1操作量比用于利用上述第2旋轉構造來切換上述主體殼體和上述把持殼體
之間的結合狀態及分離狀態的第2操作量小。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口腔衛生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相對動作構造在上述口腔衛生裝置的長度方向允許上述主體殼體
和上述把持殼體之間的相對移動。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口腔衛生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主體殼體和上述功能部件包括能夠使上述主體殼體與上述功能部
件彼此結合及分離的部件結合構造,
上述部件結合構造通過在上述口腔衛生裝置的長度方向允許上述主體
殼體和上述功能部件之間的相對移動來使上述主體殼體和上述功能部件結
合或者分離。
9.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口腔衛生裝置,其特征在于,
還具有把持側電極,該把持側電極固定于上述把持殼體的底壁,用于與
電池的第1電極接觸。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口腔衛生裝置,其特征在于,
還具有導電構件,該導電構件設置于上述主體殼體,用于與上述電池的
第2電極連接,
上述相對動作構造通過使上述主體殼體與上述把持殼體之間相對地動
作,從而在上述把持側電極與上述導電構件不接觸的第1電極位置和上述把
持側電極與上述導電構件接觸的第2電極位置之間改變上述把持側電極的位
置。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口腔衛生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主體殼體包括:電池保持部分,其用于保持上述電池;以及電路基
板,其用于向上述電動機供給上述電池的電力,
上述功能部件、上述電動機、上述電路基板以及上述電池保持部分按照
上述功能部件、上述電動機、上述電路基板以及上述電池保持部分的順序沿
著上述口腔衛生裝置的長度方向配置,
上述電池保持部分包括與上述把持殼體的底壁相對的開口部分,
上述導電構件固定于上述電池保持部分并具有從上述電路基板跨越到
上述開口部分的長度。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口腔衛生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把持側電極包括與上述電池的陽極連接的陽極接點部分,
上述把持殼體包括限制部分,該限制部分用于限制上述陽極接點部分與
上述電池的陰極彼此接觸,
上述限制部分由非導電性的材料形成,
上述限制部分的頂端部分在上述把持殼體的長度方向上位于比上述陽
極接點部分靠上述電池保持部分側的位置。
1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口腔衛生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功能部件是牙刷部件,
上述電動機是具有帶偏心砝碼的輸出軸的電動機,
上述口腔衛生裝置還具有能與上述主體殼體或者上述把持殼體結合以
及分離的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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