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口腔護理器具,包括:
主體,其具有:頭部部分,其具有前側和后側;至少一個清潔元件,其布置在所述主體的
所述頭部部分的所述前側;以及邊緣,其從所述主體的所述頭部部分的所述后側延伸,其中
所述邊緣包括一個或更多削弱部分并沿著所述主體的所述頭部部分的周邊區域延伸;以及
彈性材料,其布置在所述主體的所述頭部部分的所述后側,其中所述邊緣圍繞所述彈
性材料的至少一部分而布置;
其中,所述一個或更多削弱部分是形成在所述邊緣中的一個或更多缺口,各個所述缺
口具有接近頭部部分的頂點和遠離頭部部分的開口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邊緣和所述主體的所述頭部
部分的所述后側一起限定凹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材料的至少一部分布置
在所述凹部中。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邊緣的至少一
部分被包入所述彈性材料中。
5.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頭部部分具有
縱向軸線,并且其中所述邊緣的所述一個或更多削弱部分布置在所述頭部部分的側面。
6.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的所述頭
部部分具有在其中形成的一個或更多槽。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個或更多槽與所述邊緣的
布置在所述頭部部分的相反側的削弱部分對準。
8.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清潔
元件延伸穿過所述主體的所述頭部部分,在所述主體的頭部部分的所述前側具有遠端,并
在所述主體的所述頭部部分的所述后側具有近端。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多個清潔元件布置在所述主體的
所述頭部部分的所述前側,并且其中所述多個清潔元件中的每一個在所述主體的所述頭部
部分的所述前側具有遠端,并在所述主體的所述頭部部分的所述后側具有近端。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清潔元件的各個近端
在所述主體的所述頭部部分的所述后側熔合在一起。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清潔元件的各個近端
固定至所述主體的所述頭部部分的所述后側。
12.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材料接觸所述至少一
個清潔元件的所述近端。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材料固定至所述至少
一個清潔元件的所述近端。
1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材料固定
至所述主體的所述頭部部分。
15.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材料限定
所述口腔護理器具的外部表面的部分。
16.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的所述頭
部部分的在所述主體的所述頭部部分的所述前側和后側之間延伸的方向上測量的厚度小
于或等于所述彈性材料的在該相同方向上測量的厚度。
17.一種制造口腔護理器具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提供具有頭部部分的主體,所述頭部部分具有前側和后側;
(b)提供從所述主體的所述頭部部分的所述后側延伸的邊緣,其中所述邊緣包括一個
或更多的削弱部分并沿著所述主體的所述頭部部分的周邊區域延伸;
(c)將至少一個清潔元件布置在所述主體的所述頭部部分的所述前側;以及
(d)將彈性材料布置在所述主體的所述頭部部分的所述后側,使得所述邊緣圍繞所述
彈性材料的至少一部分而布置;
其中,所述一個或更多削弱部分是形成在所述邊緣中的一個或更多缺口,各個所述缺
口具有接近頭部部分的頂點和遠離頭部部分的開口端。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c)在步驟(d)之前執行。
19.根據權利要求17至1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邊緣和所述主體的所
述頭部部分的所述后側一起限定凹部,并且其中步驟(d)包括將所述彈性材料的至少一部
分布置在所述凹部中。
20.根據權利要求17至1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在所述彈性材料中包
住所述邊緣的至少一部分。
21.根據權利要求17至1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的所述頭部部分
具有一個或更多在其中形成的槽。
22.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b)包括提供所述邊緣,使得所述一
個或更多槽與所述邊緣的布置在所述頭部部分的相反側的削弱部分對準。
23.根據權利要求17至1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c)包括定位所述至
少一個清潔元件以延伸穿過所述主體的所述頭部部分,其中所述至少一個清潔元件的遠端
布置在所述主體的所述頭部部分的所述前側,并且所述至少一個清潔元件的近端布置在所
述主體的所述頭部部分的所述后側。
24.根據權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c)包括定位多個清潔元件以延伸
穿過所述主體的所述頭部部分,其中所述多個清潔元件的各個遠端布置在所述主體的所述
頭部部分的所述前側,并且所述多個清潔元件的各個近端布置在所述主體的所述頭部部分
的所述后側。
25.根據權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將所述多個清潔元件的各個近端在
所述主體的所述頭部部分的所述后側熔合在一起。
26.根據權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將所述多個清潔元件的各個近端固
定至所述主體的所述頭部部分的所述后側。
27.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d)包括使所述至少一個清潔元件
的所述近端接觸所述彈性材料。
28.根據權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d)包括將所述彈性材料固定至所
述至少一個清潔元件的所述近端。
29.根據權利要求17至1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以下步驟:包括將所述彈性
材料固定至所述主體的所述頭部部分。
30.根據權利要求17至1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以下步驟:包括用所述彈性
材料限定所述口腔護理器具的外部表面的部分。
31.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每一個削弱區域具
有比所述邊緣的所述每一個削弱區域布置在其間的兩個相鄰部分中的每一個的橫截面積
更小的橫截面積。
32.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每一個削弱區域具
有與所述邊緣的所述每一個削弱區域布置在其間的兩個相鄰部分中的每一個的橫截面形
狀不同的橫截面形狀。
33.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邊緣在所述邊
緣從所述主體的所述頭部部分的所述后側延伸的方向上具有變化的高度。
34.根據權利要求33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每一個削弱區域包括所述邊緣
的一部分,在所述邊緣處所述高度小于在所述邊緣的所述每一個削弱區域布置在其間的兩
個相鄰部分處的高度。
35.根據權利要求34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每一個削弱區域包括形成于所
述邊緣中的U形、V形或平行側面的槽口,該槽口僅部分地延伸穿過所述邊緣的所述高度。
36.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邊緣是間斷
的。
37.根據權利要求36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邊緣包括多個壁,并且每
一個削弱區域包括在所述邊緣的所述每一個削弱區域布置在其間的兩個相鄰部分之間的
缺口。
38.根據權利要求37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壁彼此對準。
39.根據權利要求37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壁彼此不對準。
40.根據權利要求37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壁構成所述邊緣的至
少80%。
41.根據權利要求40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壁構成所述邊緣的至
少90%。
42.根據權利要求41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壁構成所述邊緣的至
少95%。
43.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邊緣沿著所述
主體的所述頭部部分的周邊延伸。
4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邊緣從所述主
體的所述頭部部分的周邊偏移。
45.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是整體。
46.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邊緣與所述主
體的所述頭部部分成整體。
47.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的所述頭
部部分是柔性的。
48.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的所述頭
部部分由從組選擇的一種或更多種材料形成,該組由以下材料組成:聚乙烯、聚丙烯、聚酰
胺、聚酯、纖維素塑料、苯乙烯丙烯晴(SAN)、丙烯酸、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和熱塑性
塑料。
49.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材料包括
從組選擇的一種或更多種材料,該組由以下材料組成:熱塑性彈性體(TPE)、或苯乙烯-乙
烯/丁烯-苯乙烯(SEBS)。
50.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口腔護理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清潔
元件包括至少一個牙齒清潔元件和/或至少一個刷毛的簇和/或至少一個彈性體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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