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可由用戶激勵以便啟動操作循環的口腔衛生裝置,其包括:裝置頭部支撐結構,其具有聲波導波管和從所述支撐結構突出來的至少一簇刷毛;聲耦合至所述聲波導波管上的超聲換能器,其在操作循環期間操作,以產生頻率小于1500kHz的超聲能量;和機械地聯接在所述支撐結構上的電動機,其在操作循環期間操作,以產生小于1000Hz的聲頻振動,并產生速度小于1.5m/sec的刷毛頂端的振動。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超聲換能器包括多個壓電元件。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超聲換能器包括多個機械上串聯且電氣上并聯地連接起來的壓電元件。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與所述超聲換能器相接觸的阻抗匹配層。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多簇刷毛,其中至少一簇刷毛具有比至少另一簇刷毛的外露長度更大的外露長度。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多簇刷毛,其中至少一簇刷毛具有比至少另一簇刷毛的剛度更大的剛度。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簇刷毛具有與至少另一簇刷毛的方位角不同的方位角。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操作循環期間,所述電動機操作,以便在刷毛頂端產生峰值振幅小于2.2mm的振動。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機包括有限轉角的力矩電動機。10.一種可由用戶激勵以啟動操作循環的口腔衛生裝置,其包括:機械聯接在支撐結構上的電動機,其在操作循環期間操作,以產生聲頻小于2000Hz的振動;超聲換能器,其在操作循環期間操作,以產生頻率小于1500kHz的超聲能量;和至少一個控制器,其在所述操作循環期間控制所述超聲換能器和所述電動機的操作;其中,所述超聲換能器和所述電動機的輸出在操作循環期間是可變的。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操作循環期間,所述超聲換能器和所述電動機的輸出是同步變化的。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操作循環期間,所述超聲換能器在小于100%的占空因數下操作,并且在操作循環期間,當所述超聲換能器在使用中時,所述電動機的輸出減小。13.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通過調制供給至所述驅動電動機的電流,來調制所述電動機的輸出。14.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機吸取的電流受到監測。15.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機的驅動頻率受到監測。16.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操作循環期間調制所述電動機的驅動頻率。17.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超聲驅動電路和變壓器組件,所述變壓器組件將功率從所述超聲驅動電路感應式地耦合并傳送到所述超聲換能器上。18.一種口腔衛生裝置,包括:具有聲波導波管和至少一簇刷毛的支撐結構,所述至少一簇刷毛包括從所述支撐結構突出來的多個刷毛;聲耦合至所述聲波導波管上的超聲換能器,其在操作循環期間操作,以產生頻率小于1500kHz的超聲能量;和機械地聯接在所述支撐結構上的電動機,其在操作循環期間操作,使刷毛頂端以小于1.5m/sec的峰值刷毛頂端速度和小于2.2mm的峰值刷毛振幅而進行振動。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口腔衛生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機包括步進式電動機。20.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口腔衛生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機包括有限轉角的力矩電動機。21.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口腔衛生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操作循環期間,所述電動機產生夾角小于大約12°的振動。22.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口腔衛生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操作循環期間,所述電動機產生夾角在大約3°至7°之間的振動。23.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口腔衛生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超聲驅動電路和變壓器組件,所述變壓器組件將功率從所述超聲驅動電路感應式地耦合并傳送到所述超聲換能器上。24.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口腔衛生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檢測特征,所述檢測特征僅僅在所述超聲換能器被確定為處于操作中時才允許啟動操作循環。25.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口腔衛生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種控制器,其提供了將所述裝置的操作循環分成多個操作子循環的計時功能。26.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口腔衛生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種控制器,其監測所述電動機的共振操作狀態。27.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口腔衛生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種控制器,其在操作循環期間調制超聲驅動頻率和/或振幅。28.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口腔衛生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種控制器,其提供了在預定的頻率范圍內,以一個或多個預定的調制頻率對所述超聲換能器驅動頻率進行的頻率掃描。2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口腔衛生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種控制器,其在操作循環期間監測所述超聲供電電路和所述超聲換能器所消耗的電流。30.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口腔衛生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種控制器,其經過了編制程序的處理,以對所述裝置的操作循環的次數進行計數。31.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口腔衛生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種控制器,其經過了編制程序的處理,以監測所述超聲換能器的功能。32.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口腔衛生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種控制器,其經過了編制程序的處理,以監測在操作期間的流體環境的狀態,并基于所檢測的流體環境的狀態而修改所述裝置的操作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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