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通風設備,其包括:外部空氣吸入管路,其具有外部空氣入口;內部空氣吸入管路,其具有內部空氣入口;熱交換模塊,其容納有傳熱交換器,所述傳熱交換器對通過該外部空氣吸入管路和該內部空氣吸入管路吸入的該外部空氣和內部空氣進行熱交換,該外部空氣入口以及該內部空氣入口形成于該熱交換模塊上;鼓風模塊,其構造成與所述熱交換模塊分離的水平機構,且將經過該傳熱交換器的該外部空氣排放到室內以及將經過該傳熱交換器的內部空氣排放到室外,排放外部空氣的外部空氣排放口以及內部空氣排放口安裝在該鼓風模塊上;以及風門,其控制通過該外部空氣吸入管路吸入的外部空氣的流動方向。2.根據權利要求1的通風設備,其中該外部空氣吸入管路被隔板分隔成第一管路和第二管路,通過該風門吸入的該外部空氣選擇性地流入該第一管路和第二管路。3.根據權利要求1的通風設備,其中該內部空氣吸入管路被隔板分隔成第三管路和第四管路,通過與該風門相同形式的風門吸入的該內部空氣選擇性地流入該第三管路和第四管路。4.根據權利要求1的通風設備,其中該鼓風模塊包括空氣供給風扇和排氣風扇、與該空氣供給風扇連接的空氣供給排放管路、以及與該排氣風扇連接的排氣管路。5.根據權利要求4的通風設備,其中進一步包括設置在空氣供給排放管路內部的加濕網以及噴嘴,該加濕網通過從噴嘴噴水而對空氣加濕。6.根據權利要求5的通風設備,其中進一步包括設于該空氣供給排放管路端部的濕度傳感器。7.一種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通風設備的控制方法,其可選擇性地由以下步驟實現:熱交換模式,即,在經過傳熱交換器時與該內部空氣進行熱交換之后將所供給的外部空氣排放到室內;以及普通通風模式,即,不經過該傳熱交換器而將所供給的外部空氣直接排放到室內。8.根據權利要求7的通風設備的控制方法,其中當該外部空氣和內部空氣的溫度差的絕對值小于設定點時,實現該普通通風模式。9.根據權利要求7的通風設備的控制方法,其中當通過濕度傳感器感測到的內部濕度小于所需的濕度時,實現使用加濕器增加濕氣的加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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