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抽水馬桶的水箱組件,其包括
水箱殼體;
樞轉地安裝在所述水箱殼體內的水箱構件,所述水箱構件具有形成
腔室以蓄水的基壁和用于從所述腔室排水的通道,所述通道具有內部入
口和水箱出口,并成形為通過所述通道吸入水;以及
與所述水箱構件連接的致動裝置,用于使所述水箱構件相對于所述
水箱殼體樞轉,其中當所述水箱構件樞轉且所述通道移動至所述腔室的
蓄水水位以下時,水經由所述通道被抽至所述水箱出口,直到所述腔室
內的空氣進入所述通道并阻止水被繼續抽至所述通道內。
2.一種抽水馬桶的水箱組件,其包括
水箱殼體;
樞轉地安裝在所述水箱殼體內的水箱構件,所述水箱構件具有形成
腔室以蓄水的基壁和用于從所述腔室排水的通道,所述通道具有內部入
口和水箱出口,并成形為當所述通道內的靜水壓小于所述腔室內的大氣
壓時吸入水,從而通過所述通道抽出水;以及
與所述水箱構件連接的致動裝置,用于使所述水箱構件相對于所述
水箱殼體樞轉,其中當所述水箱構件樞轉且所述通道移動至所述腔室的
蓄水水位以下時,水經由所述通道被抽至所述水箱出口,直到所述腔室
內的空氣進入所述通道并阻止水被繼續抽至所述通道內。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水箱組件,其中所述水箱殼體優選包括
水箱蓋子和水箱基體。
4.一種抽水馬桶的水箱組件,其包括
水箱殼體,包括水箱蓋子和水箱基體;
樞轉地安裝在所述水箱殼體內的水箱構件,所述水箱構件具有形成
腔室以蓄水的基壁和用于從所述腔室排水的通道,所述通道具有內部入
口和水箱出口,并成形為通過所述通道吸入水;以及
與所述水箱構件連接的致動裝置,用于使所述水箱構件相對于所述
水箱殼體樞轉,所述致動裝置可使所述水箱構件傾斜以經由所述通道進
行排水,其中當所述水箱構件樞轉且所述通道移動至所述腔室的蓄水水
位以下時,水經由所述通道被抽至所述水箱出口,直到所述腔室內的空
氣進入所述通道并阻止水被繼續抽至所述通道內。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水箱組件,其中所述通道具有在所述腔室內
形成的第一段和在所述腔室外形成的第二段,所述第一段和所述第二段
使得在所述通道的內部入口和所述水箱出口之間能夠連續流體相通,所
述第一段由內側壁和基壁形成,所述第二段由外側壁和所述基壁形成。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水箱組件,其中所述第一段和所述第二段通
過大致U形部連接;所述第一段、所述大致U形部和所述第二段具有基
本相同的內部尺寸。
7.如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水箱組件,其中所述內側壁的長度決定
所述通道的長度和水的排出量。
8.如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水箱組件,其中在所述腔室和所述通道
之間的內側壁上設有孔,從而限制水的排出量。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水箱組件,其中所述內側壁具有多個孔,限
定預定水量的孔保持打開,同時至少限定較少水量的孔被密封件封閉。
10.如權利要求1、2和4中任一項所述的水箱組件,其中所述水箱
構件具有多個通道,以使不同蓄水量從所述腔室排出。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水箱組件,其中所述水箱構件具有兩個通
道,從而能夠選擇兩檔不同的蓄水量從所述腔室排出。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水箱組件,其中第一通道能夠使幾乎所有
的預定水量從所述腔室排出,第二通道能夠使大約一半的預定水量從所
述腔室排出。
13.如權利要求1、2和4中任一項所述的水箱組件,其中所述水箱
構件具有大致半圓形的橫截面,并且所述基壁呈大致凹形,所述水箱構
件的重心比其樞轉點低,從而當所述水箱構件基本排空水時所述水箱構
件自己恰能從傾斜位置返回至直立位置。
14.如權利要求1、2和4中任一項所述的水箱組件,其中所述水箱
構件被樞轉地安裝在所述水箱殼體上,并繞著大致位于所述水箱構件中
心的垂直軸樞轉。
15.如權利要求1、2和4中任一項所述的水箱組件,其中所述致動
裝置包括樞轉地安裝在所述水箱殼體上的操作桿并且與所述水箱構件一
起樞轉。
16.如權利要求1、2和4中任一項所述的水箱組件,其中所述致動
裝置包括作為一體件或組裝件的桿部和浮力部,所述桿部包括用作插銷
的橫銷,所述插銷緊靠插銷導引件的表面,所述桿部延伸穿過伸長蓋孔
并用作使所述水箱構件傾斜的手柄。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水箱組件,其中所述一體或組裝的桿部和
浮力部受到固定在所述水箱構件的側壁上的一個或多個構件導引件的限
制,使其隨著所述水箱構件內的水位上下移動。
18.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水箱組件,其中所述致動裝置包括用于使
所述水箱構件相對于所述水箱殼體移動的手柄裝置和用于將所述水箱構
件鎖在傾斜位置的可漂浮構件。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水箱組件,其中所述可漂浮構件包括伸長
部和浮力部,所述浮力部位于所述可漂浮構件一端的附近,并且所述浮
力部具有足夠浮力以使所述可漂浮構件隨著所述水箱構件內的水位上下
移動。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水箱組件,其中所述可漂浮構件可定位在
所述水箱構件的中央,并且所述可漂浮構件受到安裝在所述水箱構件的
側壁上的兩個分開的構件導引件的限制,使得所述可漂浮構件可隨著所
述水箱構件內的水位上升和下降。
21.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水箱組件,其中所述伸長部優選在其一端
形成有與插銷導引件配合的插銷。
22.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水箱組件,其中所述伸長部具有輥子或輪
子,以促進所述可漂浮構件沿著所述插銷導引件移動。
23.如權利要求18~22中任一項所述的水箱組件,其中所述手柄裝
置包括從所述水箱構件側壁延伸的按鈕,所述按鈕安裝在所述水箱構件
上或與所述水箱構件形成一體,所述手柄裝置與所述可漂浮構件連接,
使得當所述手柄裝置側向移動時,所述可漂浮構件相應地側向移動,但
所述可漂浮構件隨著所述水箱構件內的水位上下獨立運動。
24.一種抽水馬桶,其包括
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水箱組件;以及
廁缸,其中所述水箱組件將水排入所述廁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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