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鎖定元件,所述鎖定元件被構造成用于與多軸骨錨一起使
用,
其中所述骨錨包括頭部(42),所述頭部具有包括最大直徑(d)
的球形外表面部分;
所述鎖定元件是大體圓柱形的,且具有面向所述骨錨的頭部(42)
的底側(5b)、與所述底側(5b)相反的頂側(5a)、和包括帶有外螺紋的表
面部分的周向外邊緣;
其中,所述鎖定元件具有在底側處的第一凹進(52,52”)和在頂側
(5a)處的第二凹進(53,53',53"′),所述第一凹進(52,52”)用于容納所
述頭部(42)的至少一部分,所述第二凹進(53,53',53"′)用于與裝拆器
接合,所述第二凹進位于所述頂側的中央外,并且
其中第一水平高度L1由圍繞所述頭部畫出的具有所述最大直徑
的圓的最高點限定,并且第二水平高度L2由所述第二凹進的底部限定,
L2處于不高于L1的水平高度,并且其中
所述第二凹進包括多個凹袋(53"′),所述凹袋朝向所述鎖定元件
的所述外邊緣是封閉的。
2.權利要求1所述的鎖定元件,還包含共軸通孔(54)。
3.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鎖定元件,其中所述第一凹進(52)與所
述頭部接觸的接觸區包括圓錐形接觸、線接觸、和球形接觸中的至少
一個。
4.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鎖定元件,其中所述第二凹進(53,53",
53′")基本上位于所述頂側(5a)的徑向外側區域中。
5.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鎖定元件,其中所述凹袋(53"′)以周
向方式圍繞所述鎖定元件的中央軸線布置。
6.權利要求5所述的鎖定元件,其中所述凹袋(53"′)布置在所
述鎖定元件的中央軸線和外邊緣之間。
7.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鎖定元件,其中所述凹袋(53"′)被構造成
穿過所述鎖定元件延伸到所述底側(5b)中。
8.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鎖定元件,其中所述第一凹進(52)從所
述頂側(5a)起測量到的最深部分的距離(a)小于所述第二凹進(53,53',
53"′)從所述頂側(5a)起測量到的深度(b)。
9.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鎖定元件,還包含帶外螺紋的部分(51)。
10.權利要求9所述的鎖定元件,其中所述鎖定元件根據下列構
造中的一個構造:所述帶外螺紋的部分跨越整個所述鎖定元件,使得
所述鎖定元件完全帶螺紋;和所述帶外螺紋的部分不跨越整個所述鎖
定元件,使得鄰近所述底側具有無螺紋段。
11.權利要求10所述的鎖定元件,其中所述無螺紋段的軸向長度
基本上等于或小于所述帶外螺紋的部分(51)的螺紋段的軸向長度。
12.一種骨板組件,包括:
伸長形的板構件(1,1'),所述板構件具有頂側(1a)和底側(1b),
從所述頂側延伸到所述底側的至少兩個孔(2,3),
至少兩個骨錨(4),每個骨錨包含桿(41)和頭部(42),所述桿(41)被
構造成錨固在骨中,所述頭部(42)具有最大外徑(d)的部分,其中所述桿
能夠延伸通過所述孔;
其中至少一個所述孔(2)被構造成在所述底側(1b)限定座(21),所述
座(21)適合于可樞轉地接納所述頭部(42),并且其中所述孔中的所述至
少一個孔(2)包括在所述頂側(1a)的鏜孔(22),所述鏜孔具有鏜孔軸線并
且內徑(D)至少與所述頭部的最大直徑(d)一樣大;和
根據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鎖定元件(5,5'),所述鎖定
元件(5,5')被構造成插入所述鏜孔中,且所述鎖定元件(5,5')具有與鏜
孔軸線共軸的中央軸線、面向所述頭部的底側(5b)、和背離所述頭部的
頂側(5a)。
13.權利要求12所述的骨板組件,其中設置多個鎖定元件并且其
中所述多個鎖定元件被構造成鎖定所述頭部和/或防止所述骨板組件松
開,同時允許樞轉運動。
14.權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骨板組件,還包含另一個鎖定元件,
其中所述鎖定元件和所述另一個鎖定元件具有不同的軸向長度。
15.一種適合用于與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鎖定元件和/或權
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骨板組件一起使用并且適合于根據權利要求1、
2所述的鎖定元件和/或權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骨板組件的工具,所
述工具包含:
裝拆器(61),所述裝拆器(61)具有被構造成與所述鎖定元件接合的
接合部分(62);和
管狀保持器(64);
其中所述裝拆器被構造成以所述接合部分(62)延伸通過所述管狀
保持器(64),
其中所述裝拆器能夠在所述保持器內軸向移動和旋轉,并且
其中所述保持器具有徑向狹槽(65),所述徑向狹槽(65)適合于插入
所述鎖定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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