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義齒粘合劑組合物,包含:
a)按所述義齒粘合劑組合物重量計20.0%至70.0%的量的義齒粘合劑組分;其中所述
義齒粘合劑組分包含含陽離子鹽官能團的烷基乙烯基醚-馬來酸或馬來酸酐的共聚物的部
分鹽和羧甲基纖維素鈉的混合物,所述陽離子鹽官能團具有60%至72%的鈣陽離子、0%至
10%的鈉陽離子和20%至40%的游離酸組分;和
b)按所述義齒粘合劑組合物重量計0.1%至1.0%的量的內聚助劑組分;其中所述內聚
助劑組分為磷酸氫二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義齒粘合劑組合物,其中所述內聚助劑組分的量按所述義齒
粘合劑組合物的重量計為0.25%至1.0%。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義齒粘合劑組合物,其中所述內聚助劑組分的量按所述義齒
粘合劑組合物的重量計為0.5%至1.0%。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義齒粘合劑組合物,其中所述義齒粘合劑組分還
包含下列中的至少一種:纖維素、纖維素衍生物、淀粉、淀粉衍生物、糖、糖衍生物、聚環氧乙
烷、藻酸鹽、瓜爾膠、明膠、藻膠、黃蓍膠、丙烯酰胺聚合物、羧聚乙烯、聚胺、聚季銨化合物、
聚乙烯吡咯烷酮、聚合酸或聚合鹽。
5.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義齒粘合劑組合物,其中所述義齒粘合劑組分還
包含多羥基化合物。
6.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義齒粘合劑組合物,其中所述義齒粘合劑組分還
包含下列中的至少一種:纖維素、纖維素衍生物、淀粉、淀粉衍生物、糖、聚環氧乙烷、聚乙烯
醇、角叉菜膠、藻酸鹽、刺梧桐樹膠、黃原膠、瓜爾膠、明膠、黃蓍膠、脫乙酰殼多糖、丙烯酰胺
聚合物、羧聚乙烯、聚胺、聚季銨化合物、聚乙烯吡咯烷酮、聚合酸或聚合鹽。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義齒粘合劑組合物,其中所述烷基乙烯基醚-馬來酸或馬來酸
酐的共聚物為購自International Specialty Products的GANTREZ AN169或購自
International Specialty Products的AN169BF中的至少一種。
8.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義齒粘合劑組合物,還包含水不溶性組分,所述水
不溶性組分為水不溶性液體或水不溶性熱塑性組分中的至少一種。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義齒粘合劑組合物,其中所述水不溶性組分為微晶蠟、礦物
油、凡士林或有機硅中的至少一種。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義齒粘合劑組合物,其中所述水不溶性組分為烴。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義齒粘合劑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包含按所述組合物重量
計小于0.1%的鋅。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義齒粘合劑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不包含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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