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害物質的分解方法,其特征在于,配置承載了光催化劑的部件表面彼此,使照射于該表面的光反射到另外的上述表面上,利用在被這些表面包圍的區域中設置的光源,對上述光催化劑進行光照射的同時,以含有有害物質的氣體最初通過承載了上述光催化劑的部件的光照射強度最高的面的方式,將上述氣體導入承載了上述光催化劑的部件中。2.有害物質的分解方法,其特征在于,對向配置承載了光催化劑的部件表面彼此,利用這些表面間設置的光源對上述光催化劑進行光照射的同時,以含有有害物質的氣體最初通過承載了上述光催化劑的部件的光照射強度最高的面的方式,將上述氣體導入承載了上述光催化劑的部件中。3.有害物質的分解方法,其特征在于,將光源設置在承載了光催化劑的筒狀部件的內部,由該光源光照射上述光催化劑的同時,以含有有害物質的氣體最初通過承載了上述光催化劑的筒狀部件的內部的光照射強度最高的面的方式,將上述氣體導入承載了上述光催化劑的筒狀部件內部。4.如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有害物質的分解方法,其特征在于,承載了上述光催化劑的部件或筒狀部件是過濾器狀、或多孔狀的使其他氣體通過的部件。5.如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有害物質的分解方法,其特征在于,承載了上述光催化劑的部件或筒狀部件為陶瓷。6.有害物質分解裝置,其特征在于,利用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有害物質的分解方法對有害物質進行分解。7.有害物質分解裝置,其利用光催化劑,其特征在于具有:設于上述有害物質分解裝置下方的吸氣口、設于上述吸氣口上方的風扇、設于上述風扇上方的氣體通路、設于上述氣體通路中的光源、承載于以夾持上述光源的方式設置的過濾器狀部件上的光催化劑,所述吸氣口、風扇、氣體通路和光源設置為使得氣體最初通過承載了上述光催化劑的部件的光照射強度最高的面。8.如權利要求6或7所述有害物質分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部件為陶瓷過濾器且在上述有害物質分解裝置內的氣體流路上設置整流板以使氣體流經整個陶瓷過濾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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