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干粉混合物,其用于懸浮在水中形成用于治療家禽群的粘
性軟質可流動凝膠,所述干粉混合物包含:
2-5%w/w的羧甲基纖維素,
2-6%w/w的黃原膠,
20-30%w/w的麥芽糖糊精或卡拉膠,和
60-70%w/w的麥芽糖糊精或卡拉膠,
條件是當麥芽糖糊精以20-30%w/w的量存在時,則卡拉膠以
60-70%w/w的量存在,以及當卡拉膠以20-30%w/w的量存在時,則麥
芽糖糊精以60-70%w/w的量存在。
2.權利要求1的干粉混合物,其中
黃原膠的提供量占軟質可流動凝膠的0.05-0.15%w/v。
3.權利要求1的干粉混合物,其中
卡拉膠和麥芽糖糊精組合在一起的提供量占粘性軟質可流動凝膠
的0.5-2.5%w/v。
4.權利要求1的干粉混合物,其中卡拉膠和麥芽糖糊精中的一種
的提供量占粘性軟質可流動凝膠的1.5-1.75%w/v,卡拉膠和麥芽糖糊精
中的另一種的提供量占粘性軟質可流動凝膠的0.5-0.75%w/v。
5.一種用于治療家禽群的粘性軟質可流動凝膠組合物,其包含:
-干粉混合物,該干粉混合物包含:
2-5%w/w的羧甲基纖維素,
2-6%w/w的黃原膠,
20-30%w/w的麥芽糖糊精或卡拉膠,和
60-70%w/w的麥芽糖糊精或卡拉膠,
條件是當麥芽糖糊精以20-30%w/w的量存在時,則卡拉膠以
60-70%w/w的量存在,以及當卡拉膠以20-30%w/w的量存在時,則麥
芽糖糊精以60-70%w/w的量存在,
-水,和
-治療劑。
6.權利要求5的粘性軟質可流動凝膠組合物,其中
卡拉膠和麥芽糖糊精組合在一起的量為粘性軟質可流動凝膠的
0.5-2.5%w/v。
7.權利要求5的粘性軟質可流動凝膠組合物,其中卡拉膠和麥芽
糖糊精中的一種的量為粘性軟質可流動凝膠的1.5-1.75%w/v,卡拉膠和
麥芽糖糊精中的另一種的量為粘性軟質可流動凝膠的0.5-0.75%w/v。
8.一種用于治療家禽群的試劑盒,其包含在第一容器中的干粉混
合物,其中干粉混合物用于懸浮在水中以形成粘性軟質可流動凝膠,以
及第一容器或第二容器中的治療劑,其中治療劑用于溶解或懸浮在粘性
軟質可流動凝膠中,所述干粉混合物包含:
2-5%w/w的羧甲基纖維素,
2-6%w/w的黃原膠,
20-30%w/w的麥芽糖糊精或卡拉膠,和
60-70%w/w的麥芽糖糊精或卡拉膠,
條件是當麥芽糖糊精以20-30%w/w的量存在時,則卡拉膠以
60-70%w/w的量存在,以及當卡拉膠以20-30%w/w的量存在時,則麥
芽糖糊精以60-70%w/w的量存在。
9.權利要求8的試劑盒,其中
黃原膠的提供量占軟質可流動凝膠的0.05-0.15%w/v。
10.權利要求8的試劑盒,其中
卡拉膠和麥芽糖糊精組合在一起的提供量占粘性軟質可流動凝膠
的0.5-2.5%w/v。
11.權利要求8的試劑盒,其中卡拉膠和麥芽糖糊精中的一種的提
供量占粘性軟質可流動凝膠的1.5-1.75%w/v,卡拉膠和麥芽糖糊精中的
另一種的提供量占粘性軟質可流動凝膠的0.5-0.75%w/v。
12.權利要求5-7中任一項的粘性軟質可流動凝膠組合物用于制
備用于治療家禽群的微囊分發裝置的應用,其中粘性軟質可流動凝膠
具有溶解或懸浮在其中的治療劑并且能夠通過歧管噴嘴裝置分發;以
及其中微囊分發裝置能夠通過歧管噴嘴裝置從儲藥器遞送預定體積的
粘性軟質可流動凝膠,將預定體積的粘性軟質可流動凝膠作為小的微
囊分發到家禽上,并允許家禽消費微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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