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于器官型培養的裝置,所述裝置包括:培養基導管,其具有一個開口末端和一個由與其橫跨熔合的多孔膜封閉的末端;和框架,其保持所述培養基導管處于垂直的方向;其中所述培養基導管適合于通過毛細作用容許將充足體積的液體培養基保留在所述培養基導管中,從而與所述多孔膜表面接觸,并由此向可以在所述多孔膜上生長的細胞提供營養;其中所述裝置進一步包括:細胞懸液導管,其具有一個開口末端和一個由所述多孔膜的一個表面封閉的末端,封閉所述細胞懸液導管的所述多孔膜的表面是密封所述培養基導管的所述多孔膜表面的對側;其中所述框架保持所述培養基導管和所述細胞懸液導管處于垂直的方向。2.按照權利要求1的裝置,其中所述培養基導管適合于通過毛細作用容許將充足體積的液體培養基保留在所述導管中,從而在所述裝置處于豎立或倒置位置時,所述液體培養基均與所述導管中的多孔膜表面接觸。3.按照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的裝置,其中所述培養基導管是圓柱體。4.按照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的裝置,其中所述細胞懸液導管是圓柱體。5.按照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的裝置,其中所述培養基導管是具有0.5cm或更小半徑的圓柱體。6.按照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的裝置,其中所述多孔膜通過膠粘、通過熱封或通過超聲焊接與所述培養基導管的一個末端橫跨熔合。7.按照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的裝置,其中所述細胞懸液導?管通過重力場向所述多孔膜按壓邊緣與所述多孔膜密封。8.按照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的裝置,其中所述細胞懸液導管通過氯丁橡膠密封墊與所述多孔膜密封。9.按照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的裝置,其中所述細胞懸液導管通過硅橡膠密封墊與所述多孔膜密封。10.按照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的裝置,其中所述細胞懸液導管可以在細胞培養前從所述裝置中去除。11.按照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的裝置,其中所述細胞懸液導管通過膠粘、通過熱封或通過超聲焊接與所述多孔膜密封。12.按照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的裝置,其中所述細胞懸液導管由硅橡膠組成。13.按照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的裝置,其中所述細胞懸液導管的內部橫截面面積小于所述培養基導管的內部橫截面面積。14.按照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的裝置,其中所述多孔膜任選地是透明的。15.按照權利要求14的裝置,所述多孔膜由親水性聚四氟乙烯(PTEE)組成。16.按照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的裝置,其中所述框架保持所述導管處于垂直的方向,使得由所述膜封閉的導管末端和所述導管的開口末端均不與任何表面接觸。17.按照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的裝置,其中所述框架保持所述導管處于垂直的方向,使得與所述膜接觸的細胞懸液導管末端在重力場中通過所述框架支持,從而防止對所述膜的損傷。18.按照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的裝置,其中所述裝置進一步包括腔室,其圍繞所述培養基導管的開口末端。19.按照權利要求18的裝置,其中所述腔室包括開口,以容許改變所述培養基。20.按照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的裝置,其包括覆蓋所述多孔膜表面的蓋子,其中所述多孔膜表面是在所述液體培養基的對側。21.用于高通量器官型培養的裝置,其包括多個按照權利要求1?-20中任一項的裝置。22.按照權利要求20的用于高通量器官型培養的裝置,其包括96、384、1536或更多個按照權利要求1-20中任一項的裝置。23.用于器官型培養的裝置,所述裝置包括:培養基導管,其具有一個開口末端和一個由與其橫跨熔合的多孔膜封閉的末端;和框架,其保持所述導管處于垂直的方向;其中所述培養基導管通過收縮部的存在適合于通過毛細作用容許將充足體積的液體培養基保留在所述培養基導管中,從而與所述多孔膜表面接觸,并由此向可以在所述多孔膜上生長的細胞提供營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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