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按摩梳,包括上殼及和所述上殼圍合形成容置腔體的底殼,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梳子體,以及置于所述容置腔體內的基板和動力裝置,所述梳子體包括底板以及沿所述底
板下表面垂直伸出的若干梳齒,所述底殼底部設有開口,所述底板置于所述底殼內側且所
述梳齒由所述開口中伸出,所述基板疊置于所述底板上方,所述基板上開有一條狀通孔,所
述動力裝置置于所述基板上,所述動力裝置包括電機及由所述電機驅動的第一齒輪,所述
第一齒輪的旋轉軸與所述基板垂直,所述第一齒輪的下端面設有一圓形凹槽,所述圓形凹
槽的中心與所述第一齒輪旋轉軸中心偏離設置;所述底板上表面設有凸柱,所述凸柱穿過
所述條狀通孔伸入所述圓形凹槽內,當所述第一齒輪轉動時所述凸柱在所述圓形凹槽帶動
下沿所述條狀通孔往復運動以帶動所述梳齒于所述開口內往復運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按摩梳,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縱向兩邊緣分別向上延伸出側
板,兩個所述側板頂部分別向內延伸,形成平行于所述底板的頂板,所述基板縱向兩邊緣分
別置于所述底板與所述頂板之間的間隙內。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按摩梳,其特征在于,所述頂板與所述基板之間設有用于導向
結構。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按摩梳,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結構包括設于兩所述頂板上表
面的滑槽以及設于所述底板上且可沿所述滑槽滑動的滾輪。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按摩梳,其特征在于,沿所述基板縱向兩邊緣分別設有與所述
側板平行的安裝板,所述滾輪固定于所述安裝板外表面上。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按摩梳,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板縱向兩邊緣的端部分別向外延
伸形成限制形所述側板往復運動的限位板。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按摩梳,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板與所述底板之間具有間隙。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按摩梳,其特征在于,所述動力裝置還包括第二
齒輪,所述電機水平置于所述容置腔體內,所述第二齒輪安裝于所述電機的輸出軸上,所述
第二齒輪與所述第一齒輪相嚙合,所述第二齒輪的旋轉軸中心線與所述第一齒輪的旋轉軸
中心線夾角為90度。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按摩梳,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齒輪與所述第二齒輪均為圓錐
齒輪,所述第二齒輪與所述第一齒輪的傳動比大于1。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按摩梳,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開關,所述開關置于所述上殼頂
部設有的一通孔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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