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治療肺癌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其中藥的原料藥由下述重量
份配比的組分組成:
枇杷核40~70份,白茅根30~45份,化橘紅50~60份,北杏仁150~
180份,山核桃22~25份,南沙參40~44份,北沙參40~44份,太子參40~
44份,玄參40~44份,麥冬38~42份,荔枝核30~35份,三棱35~40份,
莪術35~40份,女貞子50~65份,貝母50~65份,黃芪160~180份,山
豆根70~90份,穿山甲65~70份,黃芩47~50份,水牛角30~34份,桔梗
60~65份,黃精70~80份,三七35~42份,靈芝40~45份,牛膝28~32
份,石上柏28~32份,石刁柏90~100份,五味子30~33份,白花蛇舌草
40~45份,魚腥草36~42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治療肺癌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
中藥的原料藥由下述重量份配比的組分組成:
枇杷核50份,白茅根30份,化橘紅60份,北杏仁160份,山核桃22份,
南沙參44份,北沙參44份,太子參44份,玄參44份,麥冬38份,荔枝核
30份,三棱38份,莪術38份,女貞子55份,貝母55份,黃芪180份,山
豆根80份,穿山甲66份,黃芩49份,水牛角30份,桔梗60份,黃精80份,
三七40份,靈芝45份,牛膝30份,石上柏30份,石刁柏100份,五味子
30份,白花蛇舌草40份,魚腥草41份。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治療肺癌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
中藥組合物經過提取、混合制備為一種藥學上可接受的制劑;所述中藥組合物
的制劑,它是上述中藥組合物與其它在藥學上可以接受的藥物載體或賦形劑混
合形成的藥物制劑,其劑型是藥劑學上所說的如下劑型:包括片劑、膠囊劑、
顆粒劑、丸劑、散劑、膏劑、混懸劑、口服液、注射劑。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治療肺癌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
中藥組合物的有效成分經過提取后的混合物,制備為一種藥學上可接受的制劑;
所述中藥組合物的制劑,它是上述中藥組合物的提取物與其它在藥學上可以接
受的藥物載體或賦形劑混合形成的藥物制劑,其劑型是藥劑學上所說的如下劑
型:包括片劑、膠囊劑、顆粒劑、丸劑、散劑、膏劑、混懸劑、口服液、注射
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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