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牙刷,具備:包括通過扁平線式植毛植入的多束毛束的植毛部,植毛面上設置有所述植毛部的頭部,延伸至所述頭部設置的頸部,延伸至所述頸部設置的把手部,其特征在于,所述頭部的厚度為2.0mm以上、4.0mm以下,所述頸部的最小寬度以及最小厚度為3.0mm以上、4.5mm以下,在所述頸部的后端側的植毛面側,形成有中心位置配置在植毛面側、在側面視圖中植毛面側呈凹陷的圓弧輪廓的曲面,所述牙刷的握持中心位置處的所述把手部的厚度方向中心點和構成所述植毛面的平面之間的距離為6.0mm以上、12.0mm以下,通過下述方法α測得的所述頭部的單位為mm的撓曲量A的數值和通過下述方法β測得的所述頸部的單位為mm的撓曲量B的數值之積為0.8~10,方法α:使頭部的植毛面朝向鉛直方向的上方,以將牙刷的頭部和頸部之間的邊界P1的位置進行了固定的狀態下的把手體前端的高度作為基準高度,進一步地,在將所述邊界P1的位置進行了固定的狀態下,在頭部中相對于植毛部的長軸方向長度,在與植毛部前端相距10±3%的位置處懸吊200g的錘,將10秒后的把手體前端從基準高度起的以mm為單位的高度移位量作為頭部的撓曲量A;方法β:使頭部的植毛面朝向鉛直方向的上方,以將牙刷的頸部和把手部之間的邊界的位置進行了固定的狀態下的把手體前端的高度作為基準高度,在所述固定的狀態下再在頭部中相對于植毛部的長軸方向長度,在與植毛部前端相距50±3%的位置處懸吊200g的錘,將10秒后的把手體前端從所述基準高度起的以mm為單位的高度移位量作為頸部的撓曲量B,所述撓曲量B為2.1~5.0mm。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牙刷,其中,所述撓曲量A為0.5~2.0mm。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牙刷,其中,所述撓曲量B為2.1~4.0mm。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牙刷,其中,連接所述牙刷的握持中心位置處的所述把手部的厚度方向中心點和所述植毛部的中心位置處的所述頭部的厚度方向中心點的直線與構成所述植毛面的平面所形成的角度為5.0度以上、10.0度以下。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牙刷,其中,所述單位為mm的撓曲量B的數值和所述單位為mm的撓曲量A的數值之比即B/A為1.5~5.0。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牙刷,其中,所述單位為mm的撓曲量A的數值和所述單位為mm的撓曲量B的數值之積為0.8~3.5。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牙刷,其中,連接所述牙刷的握持中心位置處的所述把手部的厚度方向中心點和所述植毛部的中心位置處的所述頭部的厚度方向中心點的直線與構成所述植毛面的平面所形成的角度為6.0度以上10.0度以下。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牙刷,其中,所述頸部的構成材料的彎曲彈性模量為1000MPa以上、2200MPa以下。9.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牙刷,其中,所述頸部的構成材料為聚丙烯樹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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