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濕法脫硫水平衡控制節水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脫硫塔;
除霧器,設置在所述脫硫塔中,且靠近所述脫硫塔的煙氣出口;
集水槽,設置在所述除霧器下方,用于收集清洗完所述除霧器的沖洗水;
沖洗水箱,設置在所述脫硫塔外部,且與所述脫硫塔連通,且所述沖洗水箱與所述脫硫
塔的連通口位于所述除霧器的上方,所述沖洗水箱用于提供沖洗所述除霧器的沖洗水;
集水箱,設置在所述脫硫塔外部,與所述集水槽連通,用于儲存所述集水槽收集的沖洗
水;
旋流站,與所述集水箱連通,用于對收集到的沖洗水進行濃縮和分級;
所述集水槽的出水口通過第一管道與所述集水箱連通,所述第一管道上設有第一閥
門;
所述集水槽的出水口通過第二管道與所述集水槽下方的所述脫硫塔連通,所述第二管
道上設有第二閥門;
用于監測煙氣溫度的溫度監測器,所述溫度監測器設置在低溫省煤器和所述脫硫塔之
間,且所述溫度監測器與控制器通訊連接,所述控制器與所述第一閥門和第二閥門通訊連
接;
當所述溫度監測器監測到所述煙氣溫度小于或等于預設溫度時,所述控制器打開所述
第一閥門,關閉所述第二閥門;
當所述溫度監測器監測到所述煙氣溫度大于所述預設溫度時,所述控制器關閉所述第
一閥門,打開所述第二閥門;
當所述第一閥門打開,所述第二閥門關閉時,所述集水槽的出水口與所述集水箱連通,
所述集水槽的出水口與所述集水槽下方的脫硫塔斷開;
當所述第一閥門關閉,所述第二閥門打開時,所述集水槽的出水口與所述集水箱斷開,
所述集水槽的出水口與所述集水槽下方的脫硫塔連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濕法脫硫水平衡控制節水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除霧器包括沿著所述脫硫塔的高度方向自上而下依次設置的二級除霧器與一級
除霧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濕法脫硫水平衡控制節水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一級除霧器包括至少一個V型管排,所述V型管排包括多個V型管道,單個所述V型
管道包括一對子管道,一對所述子管道之間具有夾角并形成V型結構,所述子管道的橫截面
為U型或者圓弧形,所述V型管道的底端處具有輸出沖洗水的出水口。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濕法脫硫水平衡控制節水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V型管道中子管道與水平面的最小夾角為10~15°;
和/或;
所述V型管道中的一對所述子管道的底端之間具有間隙,所述間隙形成所述V型管道的
出水口,一對所述子管道的底端形成所述V型管道的底端;
和/或;
所述一級除霧器包括多個V型管排,且相鄰排的所述V型管排之間具有間距。
5.一種濕法脫硫水平衡控制節水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驟:
S10:沖洗除霧器;
S20:收集沖洗完所述除霧器的沖洗水;
S30:當系統內部水平衡失穩時,連通收集沖洗水的集水槽和脫硫塔外部的用于收集沖
洗水的集水箱;
S40當系統內部水平衡穩定時,連通所述集水槽和所述集水槽下方的脫硫塔,所述集水
槽中收集到的沖洗水落入到所述脫硫塔中;
在所述步驟S30中,所述系統內部水平衡失穩是指所述脫硫塔中煙氣的溫度小于或等
于預設溫度;
在所述步驟S40中,所述系統內部水平衡穩定是指所述脫硫塔中煙氣的溫度大于所述
預設溫度。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濕法脫硫水平衡控制節水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除霧器包括沿著所述脫硫塔的高度方向自上而下依次設置的二級除霧器與一級
除霧器。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濕法脫硫水平衡控制節水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一級除霧器包括至少一個V型管排,所述V型管排包括多個V型管道,單個所述V型
管道包括一對子管道,一對所述子管道之間具有夾角并形成V型結構,所述子管道的橫截面
為U型或者圓弧形,所述V型管道的尖端處具有輸出沖洗水的出水口。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濕法脫硫水平衡控制節水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V型管道的子管道與水平面的最小夾角為10~15°;
和/或;
所述V型管道中的一對所述子管道的底端之間具有間隙,所述間隙形成所述V型管道的
出水口,一對所述子管道的底端形成所述V型管道的底端;
和/或;
所述一級除霧器包括多個V型管排,且相鄰排的所述V型管排之間具有間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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