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式II的肽或蛋白質、其鹽、酰胺或者相互的混合物用于制備在人和/或獸醫學中的用于治療和/或預防炎癥的藥物組合物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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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R
1和R
2相同或不同,表示氫、具有1-10個碳原子的飽和的或者不飽和的烴基,其中a)Z
5表示氨基酸序列如下所述的肽殘基Asp?Lys?Lys?Arg?Glu?Glu?Ala?Pro?Ser?Leu?Arg?ProAla?Pro?Pro?Pro?Ile?Ser?Gly?Gly?Gly?Tyr?ArgZ
1表示組氨酸殘基,Arg表示精氨酸殘基,Z
3表示脯氨酸殘基,Z
4表示亮氨酸殘基;或者其中b)Z
5表示氨基酸序列如下所述的肽殘基Glu?Arg?His?Gln?Ser?Ala?Cys?Lys?Asp?Ser?Asp?TrpPro?Phe?Cys?Ser?Asp?Glu?Asp?Trp?Asn?Tyr?LysZ
1表示脯氨酸殘基,Arg表示精氨酸殘基,Z
3表示纈氨酸殘基,Z
4表示纈氨酸殘基。2.按照權利要求1的通式I?I的肽或蛋白質用于制備在人和/或獸醫學中用于治療和/或預防炎癥的藥物組合物的用途,其中Z
5表示氨基酸序列如下所述的肽殘基:Asp?Lys?Lys?Arg?Glu?Glu?Ala?Pro?Ser?Leu?Arg?ProAla?Pro?Pro?Pro?Ile?Ser?Gly?Gly?Gly?Tyr?Arg3.按照權利要求1或2的肽或蛋白質用于制備治療感染引起的身體局部和/或全身炎癥的藥物組合物的用途。4.按照權利要求1或2的肽或蛋白質用于制備治療基于自身免疫反應的身體局部和/或全身炎癥的藥物組合物的用途。5.按照權利要求1或2的肽或蛋白質用于制備治療基于風濕病的身體局部和/或全身炎癥的藥物組合物的用途。6.按照權利要求1或2的肽或蛋白質用于制備治療基于免疫系統紊亂的身體局部和/或全身炎癥的藥物組合物的用途。7.按照權利要求1或2的肽或蛋白質用于制備治療基于遺傳疾病的身體局部和/或全身炎癥的藥物組合物的用途。8.按照權利要求1或2的肽或蛋白質用于制備預防和/或治療器官移植后發生的排斥反應、再灌注損傷、動脈硬化疾病和/或在衰老過程中血纖蛋白沉積增多的藥物組合物的用途。9.按照權利要求1或2的肽或蛋白質用于制備預防和/或治療器官移植后動脈硬化的藥物組合物的用途。10.按照權利要求1或2的肽或蛋白質用于制備預防和/或治療再灌注損傷的藥物組合物的用途。11.按照權利要求1或2的肽或蛋白質用于制備預防和/或治療動脈硬化和/或血栓疾病的藥物組合物的用途。12.按照權利要求1或2的肽或蛋白質用于制備預防和/或治療衰老過程中血纖蛋白沉積增多的藥物組合物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