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式I所示的聚谷氨酸衍生物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其特征在于:
每個重復單元中R
1獨立地選自羥基、紫杉烷類基團、式II所示基團中的一個;
R
2為式III所示基團;
n為整數,并且使得所述聚谷氨酸衍生物的分子量為30000-60000道爾頓;
每個含有紫杉烷類基團的重復單元中紫杉烷類基團獨立地選自式IV-A、式IV-B中的一
個;或者獨立地選自式V-A、式V-B中的一個:
所述聚谷氨酸衍生物中紫杉烷類基團占所述聚谷氨酸衍生物的質量百分數為20~23%,
葉酸基團占所述聚谷氨酸衍生物的質量百分數的8~12%。
2.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聚谷氨酸衍生物的制備方法,包括:
將葉酸-丁二胺-聚谷氨酸與紫杉烷類化合物在縮合試劑和催化劑作用下反應得到所述聚
谷氨酸衍生物,所述葉酸-丁二胺-聚谷氨酸由葉酸-丁二胺與聚谷氨酸在縮合試劑和催化劑作
用下縮合得到;
或者將葉酸-丁二胺與聚谷氨酸-紫杉烷類化合物在縮合試劑和催化劑作用下反應得到所
述聚谷氨酸衍生物,所述聚谷氨酸-紫杉烷類化合物由聚谷氨酸與紫杉烷類化合物在縮合試劑
和催化劑作用下反應得到。
3.根據權利要求2中所述的聚谷氨酸衍生物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縮合試劑為1-乙基-(3-二甲基氨基丙基)碳二亞胺鹽酸鹽和/或N-羥基丁二酰亞胺,
所述催化劑為4-二甲胺基吡啶;
所述葉酸-丁二胺由葉酸與丁二胺在縮合試劑和催化劑作用下反應制得;
所述紫杉烷類化合物為紫杉醇或者多西他賽。
4.一種藥用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含有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聚谷氨酸衍生物或其藥學上可
接受的鹽。
5.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聚谷氨酸衍生物或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鹽用于制備治療癌癥的藥物
的用途。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癌癥為乳腺癌、卵巢癌、惡性黑色素
瘤、肺癌、胃癌、結腸癌、頭頸癌或白血病。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癌癥為肺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