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干乳劑,其包含作為活性成分的治療有效量的長春西汀、油、
乳化劑和保護劑,其中長春西汀占干乳劑總重量的0.01至10%(w/w),長
春西汀與油的重量比為1∶10至1∶200(w/w),乳化劑為油重量的4至
30%(w/w),保護劑為油重量的1~10倍。
2.根據權利要求1的干乳劑,其用水復溶后,所得乳濁液的乳滴算
術平均徑為50至1000nm。
3.根據權利要求2的干乳劑,其中所述乳濁液的乳滴算術平均徑為
100至800nm。
4.根據權利要求3的干乳劑,其中所述乳濁液的乳滴算術平均徑為
200至500nm。
5.根據權利要求1的干乳劑,其中所述的油選自下列的一種或多種
的組合:中鏈油、大豆油、紅花油、茶油、橄欖油、花生油、芝麻油、
椰子油和玉米油。
6.根據權利要求1的干乳劑,其中所述的乳化劑是選自下列的一種
或多種的組合:卵磷脂、腦磷脂和大豆磷脂。
7.根據權利要求1的干乳劑,其中所述的保護劑是選自下列的一種
或多種的組合:麥芽糖、蔗糖、海藻糖、葡萄糖、乳糖、半乳糖、果糖、
甘露醇、山梨醇、木糖和木糖醇。
8.根據權利要求1的干乳劑,其中所述的長春西汀與油的重量比為
1∶10至1∶150(w/w)。
9.根據權利要求8的干乳劑,其中所述的長春西汀與油的重量比為
1∶10至1∶50(w/w)。
10.根據權利要求1的干乳劑,其中所述的乳化劑是所述油重量的5
至30%(w/w)。
11.根據權利要求10的干乳劑,其中所述的乳化劑是所述油重量的
6至15%(w/w)。
12.根據權利要求1的干乳劑,其中所述的保護劑的重量是所述油
重量的1.5至8倍。
13.根據權利要求12的干乳劑,其中所述的保護劑的重量是所述油
重量的2至6.8倍。
14.根據權利要求1的干乳劑,其中所述的長春西汀是所述干乳劑
總重量的0.05至8%(w/w)。
15.根據權利要求14的干乳劑,其中所述的長春西汀是所述干乳劑
總重量的0.15至4%(w/w)。
16.制備權利要求1-15任一項的干乳劑的方法,其包括使權利要求
1-15任一項的干乳劑中的各組分配在水中制成水包油型的預配乳液的步
驟,以及將該預配乳液中的水除去的步驟。
17.一種預配乳液,其包含權利要求1-15中所述的干乳劑的各組分
以及作為基質的水。
18.權利要求1-15任一項的干乳劑在配制靜脈注射用藥物中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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