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于制備加氫處理催化劑的方法,所述加氫處理催化劑包含5wt%-50wt%的鉬、
0.5wt%-20wt%的鈷和0.1-5wt%的磷,全部基于催化劑的總干重,所述方法涉及有限數量
的方法步驟:
(a)提供通過將氧化鋁和鎳粉的混合物擠出隨后進行干燥和煅燒而形成的含鎳載體;
(b)用含有組分鉬、鈷和基于載體重量1-60wt%的葡萄糖酸和磷的溶液通過孔體積浸
漬來處理所述含鎳載體,所述載體為包含0.1-5wt%鎳的氧化鋁,其作為金屬基于干燥載體
的總量進行計算,其中葡萄糖酸以葡萄糖酸或葡萄糖酸的鹽或葡萄糖酸的酯的形式使用,
所述酯在溶液中形成葡萄糖酸和/或葡萄糖酸鹽,
(c)任選地,在40-200℃的溫度下干燥所述處理的載體,和
(d)在200-650℃的溫度下煅燒所述處理的且任選干燥的載體,以獲得煅燒的處理的載
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在所述方法中,所述葡萄糖酸的量基于載體的總干重為
2-40wt%。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磷的量基于催化劑的總干重為1.5-
3.5wt%。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加氫處理催化劑由載體上的1wt%-15wt%
的鈷、8wt%-40wt%的鉬和0.1-5wt%的磷組成,所述載體由氧化鋁和0.1-5wt%的鎳組成,
所有金屬基于催化劑的總干重。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葡萄糖酸的重量與沉積在所述載體上的鈷和
鉬的總重量的比率在煅燒之前是0.1-5。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進一步包括
(e)硫化所述煅燒的處理的載體,以獲得所述加氫處理催化劑。
7.用于加氫處理含硫烴原料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使所述烴原料在1-70巴的氫分壓和
200-420℃的溫度下,與根據權利要求6獲得的催化劑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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