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抑制瘢痕形成的燈盞花素/殼聚糖復合水凝膠,其特征在于,由質量比為1~3:
1.5~2.5:0.1~0.5:5~8的燈盞花素、殼聚糖、殼寡糖和添加劑復合制成;其中,所述添加
劑為聚乙烯醇和可溶性淀粉;聚乙烯醇和可溶性淀粉的質量比為5:0.8~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抑制瘢痕形成的燈盞花素/殼聚糖復合水凝膠,其特征在于,
所述燈盞花素、殼聚糖、殼寡糖和添加劑的質量比為1.5~2:2:0.3:5.8~6。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抑制瘢痕形成的燈盞花素/殼聚糖復合水凝膠,其特征在
于,所述殼聚糖的分子量為10KDa~100KDa、脫乙酰度為85%~95%,所述殼寡糖的分子量為
300Da~3500Da、脫乙酰度為85%~95%。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抑制瘢痕形成的燈盞花素/殼聚糖復合水凝膠,其特征在于,
所述聚乙烯醇的聚合度為800~1800。
5.一種制備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抑制瘢痕形成的燈盞花素/殼聚糖復合水凝膠的
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S1. 將殼聚糖溶解在乙酸溶液中,得到殼聚糖乙酸溶液;將殼寡糖加入殼聚糖乙酸溶
液中混合,得到殼聚糖/殼寡糖混合溶液;
S2. 將燈盞花素粉末加入到殼聚糖/殼寡糖混合溶液中,攪拌混合均勻后,脫泡,得到
燈盞花素/殼聚糖溶液;
S3. 將添加劑配置成相應的添加劑水溶液后共混,加熱攪拌25~30min,待添加劑水溶
液混合均勻后,將其與S2的燈盞花素/殼聚糖溶液共混,控制添加劑水溶液與燈盞花素/殼
聚糖溶液的質量比為2:1~4:1,然后繼續加熱、攪拌至溶液透明后,停止加熱、攪拌,37℃~
45℃保溫2~3h,以去除氣泡,得到水凝膠溶液;
S4. 將S3的水凝膠溶液密封后-40~-15℃保溫1~2h后,取出在室溫中保溫10~15h,
如此反復進行6個循環,即可制備出燈盞花素/殼聚糖復合水凝膠。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S1所述乙酸溶液的質量分數為0.5%~2%,
殼聚糖乙酸溶液中殼聚糖的質量分數為2%~5%。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S2所述燈盞花素/殼聚糖溶液中燈盞花素
的質量分數為1%~3%。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S3所述添加劑水溶液包括聚乙烯醇水溶液
和可溶性淀粉水溶液,聚乙烯醇水溶液與可溶性淀粉水溶液的質量比為4:1~6:1。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聚乙烯醇水溶液的質量分數為8%~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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