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于檢測胃腸胰神經內分泌瘤(GEP-NEN)生物標志物的試劑在制備用于檢
測、診斷、分類或預測GEP-NEN、GEP-NEN細胞或對象內相關病癥的轉歸的系統/
試劑盒中的應用,所述系統/試劑盒用于如下方法:
(a)檢測來自所述對象的生物測試樣品中的GEP-NEN生物標志物,包括采用
對選自下組的至少三種GEP-NEN生物標志物:AKAP8L、ATP6V1H、BNIP3L、
C21orf7、COMMD9、ENPP4、FAM13A、FLJ10357、GLT8D1、HDAC9、HSF2、
LEO1、MORF4L2、NOL3、NUDT3、OAZ2、PANK2、PHF21A、PKD1、PLD3、
PQBP1、RNF41、RSF1、RTN2、SMARCD3、SPATA7、SST1、SST3、SST4、SST5、
TECPR2、TRMT112、VPS13C、WDFY3、ZFHX3、ZXDC、ZZZ3、APLP2、CD59、
ARAF1、BRAF1、KRAS和RAF1具有特異性的引物,進行逆轉錄酶聚合酶鏈式反
應(RT-PCR),以產生GEN-NEN生物標志物互補DNA分子(cDNA);和
(b)檢測GEP-NEN生物標志物cDNA,由此檢測所述GEP-NEN生物標志物
cDNA的存在、表達水平或表達譜;
(c)將檢測到的GEP-NEN生物標志物cDNA的表達水平或表達譜與所述生物
標志物的正常或參照表達水平或正常或參照表達譜做比較;和
(d)基于檢測到的GEP-NEN生物標志物cDNA的表達水平或表達譜與所述生物
標志物的正常或參照表達水平或正常或參照表達譜之間的差異:
(i)以至少80%的特異度和靈敏度對GEP-NEN分類;
(ii)區分患有GEP-NEN的對象和患有其它類型的胃腸癌的對象;
(iii)以至少90%的準確度確定對手術介入或抑生長素類似物治療GEP-NEN
的治療反應性,或確定所述對象在所述治療之后是否臨床穩定;和
(iv)確定先前被診斷患有GEP-NEN的對象是否完全緩解。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物測試樣品是血液、血漿、
組織、唾液、血清、尿液或精液樣品。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物測試樣品是血液樣品,
并且所述方法檢測至少3個GEP-NEN細胞/毫升(mL)全血。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在所述比較之前
檢測正常或參照樣品中所述GEP-NEN生物標志物cDNA的存在、缺失、表達水平或
表達譜,由此確定所述生物標志物的正常或參照表達水平或表達譜。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
所述生物測試樣品來自治療后的GEP-NEN患者,并且所述正常或參照表達水
平或表達譜來自治療之前的相同GEP-NEN患者;
所述參照樣品來自不含GEP-NEN細胞的組織或液體;
所述參照樣品來自健康個體;
所述參照樣品來自GEP-NEN以外的癌;
所述參照樣品來自EC細胞或SI組織;
所述生物學測試樣品來自轉移性GEP-NEN,并且所述參照樣品來自非轉移性
GEP-NEN;或者
所述參照樣品來自與提供所述生物學測試樣品的GEP-NEN患者相比分類不同
的GEP-NEN。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引物包括正義和反義引物,并
且其中所述方法還包括:使用正義和反義引物對擴增所述產生的cDNA,所述引物
對與所述GEP-NEN生物標志物特異性雜交;和檢測所述擴增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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