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抗體或其片段,其中所述抗體包含H(重)鏈V(可變)區和L(輕)鏈V
區,其中所述H鏈V區包含由SEQIDNO:6所示的氨基酸序列組成的CDR1,
由SEQIDNO:8所示的氨基酸序列組成的CDR2和由SEQIDNO:10所示的
氨基酸序列組成的CDR3,且所述L鏈V區包含由SEQIDNO:14所示的氨基
酸序列組成的CDR1,由SEQIDNO:16所示的氨基酸序列組成的CDR2和由
SEQIDNO:18所示的氨基酸序列組成的CDR3,且其中所述片段選自下組:
Fab,Fab',F(ab')2,Fv片段,線性抗體,和單鏈抗體分子。
2.權利要求1的抗體或其片段,其中所述抗體選自下組:小鼠抗體、嵌
合抗體和人源化抗體。
3.權利要求2的抗體或其片段,其中所述抗體包含由選自SEQIDNO:4
的氨基酸序列組成的H鏈V區,和由選自SEQIDNO:12的氨基酸序列組成的
L鏈V區。
4.權利要求3的抗體或其片段,其中所述抗體是嵌合抗體。
5.權利要求4的抗體或其片段,其中所述抗體是人源化抗體。
6.權利要求5的抗體或其片段,其中所述人源化抗體還包含人抗體FR
(框架)區和/或人抗體C區。
7.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的抗體或其片段,其中所述抗體與細胞毒劑、
治療劑、放射性同位素標記物或熒光標記物綴合。
8.權利要求7的抗體或其片段,其中所述放射性同位素標記物選自90釔
(90Y)和111銦(111In)。
9.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的抗體或片段在制備用于在受試者中治療或預
防癌癥的藥物組合物中的用途。
10.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的抗體或片段在制備用于在受試者中診斷與
CDH3有關的疾病或發生該疾病的傾向的作用劑中的用途,其中所述診斷是
活體中癌癥的檢測或成像,且其中所述疾病選自下組:胰腺癌、肺癌、結腸
癌、前列腺癌、乳腺癌、胃癌和肝癌。
11.一種用于治療或預防癌癥的藥物組合物,其中所述藥物組合物包含
有效量的依照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的抗體或片段和可藥用的擔載體或賦形
劑。
12.一種用于診斷與CDH3有關的疾病的試劑盒,其中所述試劑盒包含
依照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的抗體或片段,其中所述診斷是活體中癌癥的檢
測或成像,且其中所述疾病選自下組:胰腺癌、肺癌、結腸癌、前列腺癌、
乳腺癌、胃癌和肝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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